無償租賃出租人能否提前解除

來源:法律科普站 1.71W

無償租賃出租人能否提前解除

一、無償租賃出租人能否提前解除?

可以,《民法典》也規定了提前終止或者提前解除租房合同的條件,具體包括以下情況:

1、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2、不管當事人有沒有約定合同解除的條件,只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義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義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3、承租人違反約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賃房屋的性質而對租賃房屋進行使用收益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6、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7、因不可歸責於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房屋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賃房屋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8、租賃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房屋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出租人所享有的提前解除合同的權利,和房子是不是無償租用的沒有任何的聯繫,不管是有償還是無償合同,相信在房屋租賃合同中也相對應的約定了雙方當事人應盡的責任和義務,承租人在無償使用的過程當中也沒有權利違反合同約定。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