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下水管漏水什麼負責?

來源:法律科普站 1.96W
公共下水管漏水什麼負責?
律師解析:一、公共下水管漏水責任確定如下:
1、若是在保修期內出現公共下水管漏水問題,由開發商負責,業主有權利要求開發商對其整改和維修,並賠償期間造成的損失;
2、若在質保期外下水管漏水,可以通知物業進行處理,物業可以使用業主們繳納的住房公共維修基金進行相應的賠償,並進行維修;
3、如果公共下水管漏水是有人私自改管道,這時候相關的維修和賠償責任應該由業主個人來承擔,不可以通過物業公司來賠償。
二、侵權責任,是指民事主體因實施侵權行為而應承擔的民事法律後果。侵權責任是任何人都對他人承擔這樣一種義務,即不因為自己的錯誤(過錯)行為而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權益,否則即能構成侵權行為,要對受害方承擔責任。侵權行為基本上都是違法行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條
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屬於業主共有。經業主共同決定,可以用於電梯、屋頂、外牆、無障礙設施等共有部分的維修、更新和改造。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的籌集、使用情況應當定期公佈。
緊急情況下需要維修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可以依法申請使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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