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社保勞動糾紛是否能夠仲裁?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6W

一、物業社保勞動糾紛是否能夠仲裁?

物業社保勞動糾紛是否能夠仲裁?

社保是否屬於仲裁範圍是要分情況而定的:

1、因用人單位未參加社會保險,勞動者向用人單位追索相關保險待遇而發生的爭議。如追索工傷保險待遇、生育保險待遇、失業保險待遇、報銷醫療費用或勞動者退休後,與尚未參加社會保險統籌的原用人單位因追索養老金、醫療費、工傷保險待遇和其他社會保險費而發生的糾紛,屬於勞動仲裁和人民法院的受案範圍。

2、用人單位未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要求用人單位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的。該類案件既不屬於勞動仲裁的受案範圍,也不屬於人民法院的受案範圍。

3、用人單位已經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參保手續,但勞動者認為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費不足而引起爭議的,也不屬於勞動仲裁的受案範圍。

勞動者對第二、三類社保爭議有異議的,可以依法向社保稽查部門舉報,通過行政手段處理。

二、社會保險費包含的內容是什麼?

社會保險一般包含五險,具體有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

1、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户、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2、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户、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3、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4、職工應當參加失業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

5、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綜上所述,如果是因為社保引起其他問題,則仲裁委會受理。比如説因為單位沒有購買社保而辭職,這個時候可以主張經濟補償的,這個時候申請經濟補償仲裁委就會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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