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相鄰權糾紛物業怎麼處理

來源:法律科普站 4.43K

一、一般相鄰權糾紛物業怎麼處理

一般相鄰權糾紛物業怎麼處理

根據《民法典》第288條規定: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係。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因此,相鄰關係是不動產相互毗鄰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各自行使自己的合法權益時,都要尊重他方所有人或使用人的權利,相互間應當給予一定的方便或接受一定的限制,法律將這種相鄰人間的關係用權利義務的形式確定下來,從本質上講是一方所有人或使用人的財產權利的延伸,同時又是對他方所有人或使用人財產權利的限制。

相鄰權的典型特徵有:

(1)、相鄰權的主體是相互鄰近的不動產所有人或佔有人。即相鄰權只能在兩個以上的權利主體之間發生,這種權利主體既包括不動產所有人,也包括不動產佔有人、使用人。

(2)、相鄰權的客體是相鄰各方提供的便利,而不是相鄰的財產。一方有權利取得方便,他方有義務提供方便。

(3)、相鄰權是一種從屬性的權利。相鄰權不能獨立存在,是從屬於不動產的所有權、使用權等特權的從權利。它隨不動產所有權或佔有、使用權的設立、變更、終止而設立、變更、終止。

二、處理相鄰關係應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1、團結互助、公平合理原則。在我國,國家、集體和公民個人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因此在處理相鄰糾紛時,應從團結互助、互諒互讓出發,兼顧相鄰各方的利益,公平合理地解決糾紛。

2、有利於生產的原則。發展生產,繁榮社會主義的市場經濟是全黨、全國人民的一件大事,因此,在處理相鄰糾紛時,應從有利於生產出發,保護羣體的生產積極性,保證國家經濟建設的正常發展。

3、方便生活原則。相鄰各方在行使相鄰時,應為對方提供方便,不得為個人私利給對方製造方便,不得為個人私利給對製造困難,設置障礙,使對方無法正常生活。

三、糾紛解決的對策

1、建立健全物業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由於物業管理法律法規不健全或相關的規定過原則,所以加快立法的步伐,對現行的法律法規進一步細化,對各類主體之間的責職進行明確,如何對物業管理企業的進行有效管理和監督,促進物業管理規範化運作,對物業管理行業中的不規範行為要嚴格依法查處,促進物業管理行業健康、有序、規範地發展,更好為業主服務。

2、加強對物業管理人員素質的提高。物業管理服務質量好壞關鍵是物業管理人員的素質,物業管理應當具有一支專業化的隊伍。同時應當提高物業管理服務行業的准入門檻,嚴格實行資質要求,管理人員應當持相應的技術證書上崗。定期對物業管理人員進行培訓不斷提高服務業務水平。加大考核的力度,對於服務意識差,工作責任心不強,不能適應崗位的要求要堅決下崗。

3、加大物業服務範圍的透明度。對於物業管理服務項目,收費標準要向小區業主公佈,接受監督。特別在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中儘可能將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明確,不能出現含糊不清,過於原則的條款,以便雙方發生糾紛時,才能有據可依,以防糾纏不清。

4、物業管理公司與業主間要加強溝通協調,妥善處理矛盾糾紛。物業管理公司和業主要經常保持聯繫,物業管理公司要經常主動與業主進行溝通,瞭解業主對物業服務中存在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以更好地改進服務中不足。業主在遇到問題時也要主動與物業管理公司聯繫,提出自己的想法,物業管理公司要耐心進行解釋,如雙方發生糾紛要先行友好協商處理,或通過其他調解組織進行調解處理,避免雙方矛盾激化。

5、業主增加法律意識,依法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物業服務糾紛案件業主往往由於沒有充分證據來反駁物業管理公司的訴訟請求,所以敗訴佔大數。業主平時要注意加強對法律知識的學習,對相關的規定有所瞭解,同時要注意收集固定相關證據,這對其在與物業管理公司糾紛的協調處理,增加法碼,也才能有效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6、加大物業服務訴訟糾紛的調解工作。對於物業糾紛案件涉及面廣、對象多。在審理時應着力從調解方式處理問題為主,以鈍化雙方的矛盾糾紛為目的,通過對雙方進行思想疏導,法制宣傳,解決認識誤區,使雙方清楚認識到自身存在不足,多做調解工作,謹慎判決。審理中不能完全拘泥證據規則,要多到現場看看,多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判決時要查明事實,明確責任,避免處理不當引發更多的矛盾糾紛,影響社會和諧穩定。

在與物業產生糾紛以後,應該加強物業管理公司和業主的溝通協調,並且加強對物業管理人員的素質培訓。同時要健全相關物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在產生糾紛時有法可依。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