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遲去税務局繳納罰金會有什麼處罰?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3W

延遲去税務局繳納罰金會有什麼處罰?

延遲去税務局繳納罰金會有什麼處罰?

延遲申報,處兩千以下罰款。延期繳納税款,加收税款滯納金,根據情節,可以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根據《税收徵收管理法》規定:

第六十二條 納税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税申報和報送納税資料的,或者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向税務機關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税款報告表和有關資料的,由税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八條 納税人、扣繳義務人在規定期限內不繳或者少繳應納或者應解繳的税款,經税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未繳納的,税務機關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的規定採取強制執行措施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税款外,可以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一般情況下,延遲兩天,屬於較輕環節,從申報角度來看,處以二千元以下罰款,從繳納税款來看,只要馬上補繳,則只需收取萬分之五的滯納金,不會再就未按期繳税款課以罰款。一般只是收滯納金而已吧.0.05%每天.除非在税務機關通知你後,仍然不交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規定:

納税人、扣繳義務人在規定的期限內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税款的,經税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税務機關除採取強制執行措施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税款外,可以處不繳或少繳税款的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納税人需要延期繳納税款的,應當在繳納税款期限屆滿前提出申請,向主管税務機關提交《延期申報申請核准表》,申請延期繳納税款報告和要求報送的相關材料,經税務機關核准,在核準的期限內辦理。【《税收徵管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一條第二款:計劃單列市國家税務局、地方税務局可以參照《税收徵管法》第三十一條第二款的批准權限,審批納税人延期繳納税款。】

經核准延期辦理前款規定的申報、報送事項的,應當在納税期內按照上期實際繳納的税額或者税務機關核定的税額預繳税款,並在核准的延期內辦理税款結算。

納税人、扣繳義務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辦理納税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税款報告表的,可以延期辦理;但是,應當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後立即向税務機關報告。税務機關應當查明事實,予以核准。

由此可見,納税人沒有按時繳納罰金一般會進行批評教育並扣除一定量的罰金,如果是故意拖欠還會追究刑事責任。如果因為不可抗力因素無法繳納的需要有相關證明,審核通過後即可辦理申請延期繳納。更多問題歡迎留言諮詢。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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