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税補繳和罰金會繳納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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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税補繳和罰金會繳納多少?
《徵管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納税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税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税款的,税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税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徵管法》第六十二條規定:納税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税申報和報送納税資料的,或者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向税務機關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税款報告表和有關資料的,由税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欠繳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欠繳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根據《徵管法》第六十二條,納税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税申報和報送納税資料的,或者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向税務機關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税款報告表和有關資料的,由税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罰款和滯納金是兩回事,滯納金是因為滯納税款,而收取的佔用國家税款的利息
廣義的逃税是指納税義務人採用各種手段逃避納税的一種行為。1.採用非法手段少納或不納税的行為;在西方國家一般稱“逃税”,在我國稱“偷税”、“抗税”、或“漏税”,2.採用合法手段少納或不納税的行為。稱為“避税”。狹義的逃税指納税義務人採用非法手段少納或不納税的行為。但是對於繳納個税,我們都應該按時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