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進行避税的後果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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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進行避税的後果是什麼

一般進行避税的後果是什麼

進行避税的後果有:

(一)避税行為產生的直接後果是減輕了納税負擔,納税人獲得了更多的可支配收入納税人從事經濟活動,其主要目的是獲取儘可能多的財產或收入,而納税則將納税人的收入單方面轉移給政府,而且是無償的所有權轉移。避税則可以使納税人可支配收入增加,同時國家蒙受税收收入減少的損失。

(二)避税行為的第二個後果是國家税收收入減少

避税對國家税收收入減少表現在三個方面:其一,避税本身直接導致的税收減少;其二,避税的不良效應近使國家要投入要多的人力、物力、財力進行反避税;其三,一種避税方法成功後會招引更多的逃避税者。:

(三)避税將導致國民收入的再分配

避税通過減少財政收入來增加納税人可支配收入,容易歪曲政府税收政策的分配意圖。同時,由於避税行為所產生的增加收入要扣除納税人避税成本,加上財政收入反避税成本,真正的收入增加要比想象的少,而損失則要多,從而導致更為複雜的再分配,降低了資源配置效率。

二、逃税和避税的區別

1.經濟方面

(1)經濟行為上,逃税是對一項已發生的應税經濟行為全部或部分的否定,而避税只是對某項應税經濟行為的實現形式和過程進行某種人為的解釋和安排,使之變成非税行為。

(2)税收負擔上,逃税是在納税人的實際納税義務已發生並且確定的情況下,採取不正當或不合法的手段逃避其納税義務,結果是減少其應納税款,是對其應有税收負擔的逃避,不能叫減輕。而避税是有意減輕或解除税收負擔的,只是採取正當或不正當的手段,對經濟活動的方式進行組織安排。

(3)税基結果上,逃税直接表現為全社會税基總量的減少,而避税卻並不改變全社會的税基總量,而僅僅造成税基中適用高税率的那部分向低税率和免税的那部分轉移。故逃税是否定應税經濟行為的存在,避税是否定應税經濟行為的原有形態。

2.法律方面

(1)法律行為上,逃税是公然違反、踐踏税法,與税法對抗的一種行為。它在形式上表明納税人有意識地採取謊報和隱匿有關納税情況和事實等非法手段達到少繳或不繳税款的目的,其行為具有欺詐的性質。在納税人因疏忽和過失而造成同樣後果的情況下,儘管納税人可能並非具備故意隱瞞這一主觀要件,但其疏忽過失本身也是法律不允許的。

避税是在遵守税法、擁護税法的前提下,利用法律的缺陷或漏洞進行的税負減輕和少納税的實踐活動。儘管這種避税也是出自納税人的主觀意圖,但在形式上它是遵守税法的。

逃税和避税都是對已經發生的應税經濟行為的納税責任進行規避,但兩者上是存在着很大的區別的,首先在法律方面,逃税是屬於一種違法的行為,而避税指的是在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進行税負減輕和少納税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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