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開發票是偷税漏税行為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1W

一、不開發票是偷税漏税行為嗎?

不開發票是偷税漏税行為嗎?

納税與是否開發票無關,納税和企業經營活動相關。每個税種都有一個徵税範圍,符合條件了就需要納税(不管開票與否)。比如銷售商品給別人,即使不開發票,符合了增值税的範圍,也得交税。

發票管理辦法規定了收取價款並提供服務或銷售商品等時要開發票。但有時客户並不需要,比如去超市買瓶水,並不需要發票。但不等於便利店賣水收入不用交税。對規範經營的企業(比如一些大型超市、上市公司、家樂福)來説,無論要不要開發票,無論是從電商渠道購買、還是線下購買,對它來説繳納的税收是一樣的。

對有些不規範的企業,可能會偷逃税,由於發票的開票數據是和税務聯網的,所有已開票數據,企業肯定要做收入進行申報並繳納相應税收的;而對於不開票收入,税務機關是不能通過開票直接監控到(通過收銀、合同或其他稽查方式還是可能查到,但相對難度要大些),一些企業可能會逃避申報。為少納税,能不開票就不開票。

中國税務機關為了防止企業偷逃税款,採取以(發)票來控税。對主觀想偷逃税款的經營者來説,則會對不開票收入不申報,通常説的“兩套賬”(內賬和外賬),“內賬”的概念就是一些不能從正規賬中做的東西,如沒開票的收入,不能在正常賬中列支的費用或沒合法票據的費用等。而且記內賬的人員業務水平不一定要有多高,但必須是公司老闆所絕對信任的人員。而“外賬”是對税務局的賬務,入賬的原始憑證必須合法合規,一些不開票的經營收入不在外賬體現,從而減少納税基數,達到偷逃税款目的。

對整個社會來説,發票印製、開具及管理等過程都會產生成本。因此,雖然消費者索取發票是正當、合法的權益,對商家來説有提供發票的義務,但對個人消費者,如本身並不需要發票時,不提倡培養索取發票的習慣(要回來,也是當廢紙扔掉了,不環保,而且發票開具過程也費時費力)。

綜上所述,對於商家不開具發票的行為確實存在偷税漏税的情況,侵犯了國家的權益,違反了企業和個人應繳納所得税的規定,而且在企業的經營活動中,都應該開具發票證明銷售首付,不開具發票的行為都應該嚴厲打擊。

二、偷税罪還是逃税罪是怎麼區分的?

犯罪手段的規定差異。

原規定列舉了五類犯罪手段:

1、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賬簿、記賬憑證;

2、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3、經税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

4、虛假納税申報;

5、因偷税被税務機關給予二次行政處罰又偷税的。

偷税漏税的這種行為在中國肯定是需要嚴厲的打擊的,但是很多人並不知道什麼情況之下屬於偷税漏税,甚至有人認為偷税漏税實際上就是沒有開發票,這樣的一種認識是錯誤的,偷税漏税與有沒有開發票沒有直接關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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