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避欠繳税款較大指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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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逃避欠繳税款較大指多少錢?

逃避欠繳税款較大指多少錢?

逃避欠繳税款較大指一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三條 逃避追繳欠税罪納税人欠繳應納税款,採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致使税務機關無法追繳欠繳的税款,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欠繳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欠繳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二、逃避追繳欠税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與偷税罪、抗税罪一樣,是國家的税收管理制度。如果侵犯的不是國家的税收管理制度,則不構成本罪。

2、客觀要件

逃避追繳欠税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必須具有違反税收法規,欠繳應納税款,並採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致使税務機關無法追繳欠繳的税款,數額較大的行為。

3、主體要件

逃避追繳欠税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法律規定負有納税義務的單位和個人。不具有納税義務的單位和個人不能構成逃避追繳欠税罪的主體。根據《税收徵收管理法》第4條第1款的規定,納税人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税義務的單位和個人。每一種實體税收法律、法規都對該税種的納税人範圍作了具體明確的規定,税種不同,納税人範圍各不相同。例如,根據《增值税暫行條例》第1條的規定,增值税的納税人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而根據《消費税暫行條例》第1條的規定,消費税的納税人則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委託加工和進口本條例規定的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

4、主觀要件

逃避追繳欠税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並且具有逃避繳納應繳納款而非法獲利的目的,行為人的故意不僅表現為其對欠款應納税款的事實是明知的,還表現為行為人為達到最終逃避納税的目的而故意轉移或者隱匿財產,致使税務機關無法追繳其欠繳的税款。至於行為人的動機可能是多種多樣的,有的是為了使職工能多發獎金,有的是為了使本單位扭虧為盈或擴大再生產,也有的是為了謀取個人私利,但動機並不影響逃避追繳欠税罪成立。

綜合上面所説的,逃避欠繳税款的行為是會承擔起法律的責任,一般在處罰時就會按逃避欠繳税款的金額來進行確定,輕者給予行政處罰,而對於嚴重者就會按刑事的條款來進行處罰,其目的性也是為了讓違法者付出該有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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