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税漏税追徵時效是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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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偷税漏税追徵時效是多少年?

偷税漏税追徵時效是多少年?

偷税漏税追徵時效是20年。減輕納税人負擔方面,對於偷税、抗税、騙税等,其法律追訴年限有望限定在20年。現行税收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規定:因納税人、扣繳義務人計算錯誤等失誤,未繳或者少繳税款的,税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追徵税款、滯納金;有特殊情況的,追徵期可以延長到五年。

現行《税收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規定:因納税人、扣繳義務人計算錯誤等失誤,未繳或者少繳税款的,税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追徵税款、滯納金;有特殊情況的,追徵期可以延長到五年。

但,“對偷税、抗税、騙税的,税務機關追徵其未繳或者少繳的税款、滯納金或者所騙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規定期限的限制”,即偷、抗、騙税的,其法律追徵期沒有任何限制。

參與意見徵集的中國政法大學財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修正案有所調整,有些偷逃漏税的,法律追訴年限未20年,有些仍然是可以無限極追溯下去。他認為,這些限制,未來還可能進一步細化,有些追訴年限可以是15年,有些可以是20年。

另外,“申報確認”為修正案中新加入的一道税收徵管流程。熊偉表示,這跟目前税收徵管流程中的“納税評估”比較類似。因為納税評估,很多內容屬於税務機關內部的管理,而“申報確認”是納税人“納税申報”後一個正常的程序,即當納税人遞交相關材料後,税務機關需要告知納税人,資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要求等。

爭議也仍然存在。如業內爭論多年的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中第八十八條規定,“納税人、扣繳義務人、納税擔保人同税務機關在納税上發生爭議時,必須先依照税務機關的納税決定繳納或者解繳税款及滯納金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然後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對行政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即只有先納税,才能申請行政複議;複議不服者,才能向法院起訴。

偷税:《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規定,納税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賬簿、記賬憑證,或者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税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税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税款的,是偷税。

漏税:只有因為税務機關的過失而使納税人少繳税款才叫漏税。税務機關3年內可以追徵;特殊情況追徵期可延長到10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規定,對納税人偷税的,由税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税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税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條規定,納税人、扣繳義務人編造虛假計税依據的,由税務機關責限期改正,並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納税人不進行納税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税款的,由税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税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偷税罪是偷税情節嚴重的行為。據刑法規定,扣繳義務人採取偷税手段,不繳或者少繳扣、已收税款數額佔應繳税額10%以上且超過一萬元的,依照偷税罪處罰。偷税罪的主體包括納税人和扣繳義務人,含自然人和單位。

偷税情節嚴重是指:其一,偷税數額較大,即偷税的數額佔應繳税數額的10%以上且超過一萬元。在計算偷税數額時,應注意對行為人未經處理的偷税行為,要累計計算其偷税額。其二曾因偷税被税務機關給予二次行政處罰又偷税。這説明行為人明知故犯,主觀惡意較大。偷税情節是否嚴重是區分偷税罪和一般偷税行為的關鍵。

二、《刑法條文

1、第二百零一條 納税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税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税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應占納税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税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有第一款行為,經税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税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税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税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2、第二百零四條 以假報出口或者其他欺騙手段,騙取國家 出口退税 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騙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騙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 無期徒刑 ,並處騙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 沒收財產 。

納税人繳納税款後,採取前款規定的欺騙方法,騙取所繳納的税款的,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一條的規定定罪處罰;騙取税款超過所繳納的税款部分,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3、第二百一十一條 單位犯本節第二百零一條、第二百零三條、第二百零四條、第二百零七條、第二百零八條、第二百零九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條的規定處罰。

4、第二百一十二條 犯本節第二百零一條至第二百零五條規定之罪,被判處罰金、沒收財產的,在 執行 前,應當先由税務機關追繳税款和所騙取的出口退税款。

偷税漏税是一種違法行為,民事主體子發現某人實施了此種行為之後,可以向當地的相關部門起訴,但是若是在限定的時限範圍內沒有發現偷税的行為,子超過時效之後,即使被查實確實偷税漏税,那麼也是不會受到處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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