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業偷税漏税情況為什麼會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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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旅遊業偷税漏税情況為什麼會存在?

旅遊業偷税漏税情況為什麼會存在?

旅遊業偷税漏税情況的存在,主要是由於相關的民事主體納税意識淡薄,也收到利益驅使;也有可能是由於税制太複雜,納税人對税收政策法規理解不夠;再者社會對偷逃税者過於寬容,未形成依法納税光榮,偷逃税可恥的良好氛圍;目前國家對偷逃税者打擊不力,讓偷逃税者存在僥倖心理。

偷税數額佔應納税額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滿百分之三十並且偷税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務機關給予二次行政處罰又偷税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偷税數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偷税數額佔應納税額的百分之三十以上並且偷税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偷税數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二、逃税罪的構成要件

1、客體要件

逃税罪的客體是指逃税行為侵犯了我國的税收徵收管理秩序。

2、客觀要件

本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納税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税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税款數額較大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十以上;扣繳義務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税款,數額較大的行為。

3、主體要件

本罪的犯罪主體包括納税人和扣繳義務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單位。

4、主觀要件

本罪的主觀要件是故意和過失。進行虛假納税申報行為是在故意的心理狀態下進行的。不進行納税申報一般也是故意的行為,有時也存在過失的可能,對於確因疏忽而沒有納税申報,屬於漏税,依法補繳即可,其行為不構成犯罪。因此,逃税罪的的主觀要件一般是故意。

三、逃税罪的立案標準

1、納税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税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税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並且佔各税種應納税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經税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不補繳應納税款、不繳納滯納金或者不接受行政處罰的;

2、納税人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税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税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又逃避繳納税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並且佔各税種應納税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的;

3、扣繳義務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税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我國相關法律規定,不管是旅遊業,還是企業等用人單位,都是需要繳納營業税等税種的,即使是個人收入達到一定的標準之後也是需要納税的,但是旅遊業等偷税漏税情況依舊存在,這主要是由於公民的納税意識比較淡薄導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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