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避税與偷税漏税的區別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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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理避税與偷税漏税的區別是什麼?

合理避税與偷税漏税的區別是什麼?

偷税漏税是違反法律規定的不論故意或無意的行為,做虛假財務報表,隱瞞利潤,達到少繳和不交税款的目的。

《刑法》第二百零一條規定:“納税人採取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帳簿、記帳憑證,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採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達到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税款的目的視為偷税漏税罪。

偷税漏税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欠繳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欠繳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合理避税是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以合法的手段最大限度的獲得税收的優惠來達到納税人減少繳納税款的經濟行為。合理避税和偷税漏税之間的區別在合法與違法。

合理避税不同於偷税、逃税,它不是對法律的違背和踐踏,而是以尊重税法、遵守税法為前提,以對法律和税收的詳盡理解、分析和研究為基礎,是對現有税法政策法規特有的優勢資源進行的發現和利用。

二、企業合理避税的前提條件:

依法納税、依法盡其義務,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及其細則和具體税種的法規條例,按時足額交納税款。只有在這個基礎上,才能進行合理避税,才能視合理避税為企業的權利,才能受到法律和社會的認可和保護。

合理避税與偷税漏税顯然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從字面上理解,合理避税顯然是合法的,而偷税漏税是違法行為。公司合理避税可能減少支出,提升經濟效益,而進行偷税漏税則是進行了違法犯罪行為,要受到法律的嚴懲,從公司企業發展的角度上看,合理避税可取,偷税漏税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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