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偷税漏税滯納金怎麼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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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涉嫌偷税漏税滯納金怎麼交?

涉嫌偷税漏税滯納金怎麼交

偷税漏税滯納金應按應納税款萬分之五交給税務機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 納税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税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税款的,税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税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二、偷税漏税的處罰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零一條規定:納税人採取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賬簿、記賬憑證,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經税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税申報的手段,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税款,偷税數額佔應納税額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滿百分之三十並且偷税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務機關給予二次行政處罰又偷税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偷税數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偷税數額佔應納税額的百分之三十以上並且偷税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偷税數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三、避税和逃税有明顯區別是什麼?

1、適用的法律不同。避税適用涉外經濟活動有關的法律、法規;後者僅適用國內的税法規範。

2、適用的對象不同,前者針對外商投資、獨資、合作等企業、個人;後者僅為國內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3、各自行為方式不同。前者是納税義務人利用税法上的漏洞、不完善,通過對經營及財務活動的人為安排,以達到規避或減輕納税的目的的行為;後者則是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納税人,納税到期前,有轉移、隱匿其應納税的商品、貨物、其他財產及收入的行為,達到逃避納税的義務。一般情況下不構成犯罪,嚴重的構成偷税罪,手段情節突出的可構成抗税罪。

其實,就算不是故意偷税漏税,平時納税義務人逾期申報税款的話也會產生滯納金,税款滯納金肯定也是直接交給税務機關的。納税義務人五年內因為偷税漏税被税務機關給予兩次行政處罰的,還有偷税漏税行為的會直接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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