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證據要怎麼收集

來源:法律科普站 3.27W

1.向醫院要求將病歷資料立即封存,最好能對封存過程進行公證或請律師作見證。
2.如因搶救急危患者醫務人員需補記病歷的,補記期間患者方有權要求在場監督。
3.患者方應及時要求進行相關的檢驗並充分行使自己選擇檢驗機構和檢驗人員的權利,等等。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條,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醫療事故證據要怎麼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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