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一級乙等醫療事故?

來源:法律科普站 2.4W

一、什麼是一級乙等醫療事故?

什麼是一級乙等醫療事故?

一級甲等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衞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過失造成患者死亡,也就是呼吸和心跳停止。這裏不包括腦死亡。目前我國醫學上對死亡確定有一個通用標準,即心跳和呼吸永久停止,生命活動和新陳代謝終止,各種死亡試驗都不起反應,同時軀體的低下部位出現屍斑等,即可認定為真正的死亡。

二、哪些情形屬於一級醫療事故

一級醫療事故,係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殘疾。

(一)一級甲等醫療事故:死亡。

(二)一級乙等醫療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償,存在特殊醫療依賴,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植物人狀態;

2、極重度智能障礙;

3、臨牀判定不能恢復的昏迷;

4、臨牀判定自主呼吸功能完全喪失,不能恢復,靠呼吸機維持;

5、四肢癱,肌力0級,臨牀判定不能恢復。

三、一級醫療事故應如何賠償

第一部分賠償標準

(一)醫療費

1、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2、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

3、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鑑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併予以賠償;

4、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

(二)誤工費

1、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2、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

3、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4、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

5、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

6、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現實生活當中發生了醫療事故之後,那麼肯定是需要關於賠償方面的問題與醫療機構來進行協商,雙方當事人協商不成的情況之下,選擇到人民法院起訴也是可以的,當然了,如果説是比較嚴重的醫療事故,那麼是需要在48小時之內向上一級醫療行政主管部門來進行報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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