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庭判拘役在外面能保外就醫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69W

一、開庭判拘役在外面能保外就醫嗎?

開庭判拘役在外面能保外就醫嗎?

可以,判處拘役後,如果病情嚴重危及生命安全或者不能自理的,可以保外就醫。因為拘役時間最長也就是半年,不是很嚴重的病情就沒有必須辦理保外就醫了,因為整個程序批下來也是要一段時間的,也可能面臨滿刑出來了。

對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一)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

(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的。

對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項規定情形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對適用保外就醫可能有社會危險性的罪犯,或者自傷自殘的罪犯,不得保外就醫。

對罪犯確有嚴重疾病,必須保外就醫的,由省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醫院診斷並開具證明文件。

在交付執行前,暫予監外執行由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決定;在交付執行後,暫予監外執行由監獄或者看守所提出書面意見,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機關或者設區的市一級以上公安機關批准。

二、保外就醫的程序

1、需要保外就醫的,可以由罪犯本人、或者其親屬、監護人可以向監獄、看守所提出書面申請進行病情診斷。

2、監獄、看守所應當組織對罪犯進行病情診斷、妊娠檢查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鑑別,核實調查居住地的影響,並向檢察院通報有關情況。

3、罪犯需要申請保外就醫的,需要由罪犯本人或者其親屬、監護人提出保證人,保證人由監獄、看守所審查確定。保證人應當向監獄、看守所提交保證書。

4、監獄、看守所進行審議公示或者公告,無異議的則報批。

5、准予監外執行的,向罪犯發放暫予監外執行決定書,及時為罪犯辦理出監、出所相關手續。

只要自己是法院宣判承擔的刑事責任處罰的話,那麼在接受處罰的過程中,如果出現了危害生命的病情,那麼就可以直接申請保外就醫,即使自己承擔的刑事責任很低,此時也是可以積極的保護自己的權益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