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鑑定分類是怎樣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2.62W

一、醫療事故鑑定分類是怎樣的

醫療事故鑑定分類是怎樣的

醫患事故案件中的鑑定,一般可分為醫療事故鑑定、醫療過錯鑑定和損害程度鑑定等,是否需要進行鑑定、需要進行哪種性質的鑑定,一般要根據當事人的主張和具體案情來決定。

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一般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以認定是否醫療事故及損害後果。醫療事故鑑定報告作為民事訴訟證據的一種,可以在庭審中進行質證,當事人可以申請鑑定組成員出庭,由法庭決定是否採信鑑定報告。

而醫療過錯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般應進行醫療過錯鑑定和損害程度鑑定。該類案件爭議的焦點往往是醫療行為有無過錯及與損害後果之間有無因果關係,這也是認定案件事實和當事人責任的難點問題。如果這一問題解決了,案件的實體處理也就基本上有了定論。

由於輿論的廣泛宣傳,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及其在訴訟中的重要性已經被人們所普遍瞭解。

二、哪些情形不能認定為醫療事故

非醫療事故的情形,包括但不限於:

(1)醫療機構私自生產、配製未經國家專門檢驗批准的藥物,給患者造成損害的;

(2)醫用產品質量缺陷造成患者人身損害;

(3)因患者無錢醫院不予收治搶救,造成急症患者死亡、殘廢等嚴重後果的行為;

(4)使患者多付出醫療費和承受本可避免或更大的醫療痛苦。

(5)輸血異常反應與感染;

從上文的介紹中我們知道醫療事故鑑定分類主要包括了醫療事故鑑定、醫療過錯鑑定和損害程度鑑定三種,而實踐中,並不是所有的鑑定都需要採取,當事人要根據實際情況作出選擇。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