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醫療過失找誰投訴怎麼處理?

來源:法律科普站 1.07W

一、發生醫療過失找誰投訴怎麼處理?

發生醫療過失找誰投訴怎麼處理?

醫療過錯可以去當地衞生行政部門進行投訴。

衞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於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或者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要求處理醫療事故爭議的申請後,對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應當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鑑定;醫患雙方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爭議,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委託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鑑定。

發生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申請衞生行政部門處理的,由醫療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衞生行政部門受理。醫療機構所在地是直轄市的,由醫療機構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衞生行政部門受理。

衞生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之日起10日內進行審查,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對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予以受理,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應當自作出受理決定之日起5日內將有關材料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鑑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對不符合規定的,不予受理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説明理由。

二、發生重大醫療過失行為怎麼處理?

1、當事人協商解決中,醫方是解決後7日內履行報告義務,需鑑定的由雙方共同委託鑑定。鑑定費由雙方協商預交和承擔。爭議解決前,衞生行政部門並無職責主動處理。對重大醫療過失事件,醫方應在12小時內報告、衞生行政部門應組織調查,並應當進行醫療事故判定或移交醫學會鑑定、鑑定費由醫方負擔。可見,准許當事人對重大醫療過失事件的民事責任之外的事宜自行協調解決,否定了醫療衞生行政部門的法定職責,有悖法意。

2、儘管當事人可以據此申請處理,但申請後應適用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處理程序。當事人申請處理的,衞生行政部門應先在10日由審查,決定受理後方才判定或移交鑑定、鑑定費由申請人預交,不構成醫療事故的,由申請人承擔。

誠然,發生重大醫療過失事件,醫方違反報告規定,患者可以申請處理。但其程序和各方職責,權利和義務卻相差如此之大,難以理解。唯一導致區別的原因是醫患雙方存有爭議和不論醫患雙方有無爭議,醫方履行了報告義務。

如果是發生了醫療過失或者是醫療事故,當事人他是直接可以找到這個醫療機構所在地的衞生行政部門進行投訴處理的,如果當事人想要在這個醫療過失中申請醫療事故的具體鑑定那麼除了可以找衞生行政部門之外,還可以請求司法鑑定,或者是直接找醫學委員會申請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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