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何項重大醫療過失行為如何處理?

來源:法律科普站 1.71W

一、發生何項重大醫療過失行為如何處理?

發生何項重大醫療過失行為如何處理?

醫療機構如果存在由於醫療過失導致患者死亡或者構成二級以上的醫療事故,或者相關法律和衞生行政部門的規定要求中的情形,可以認定屬於重大醫療過失行為,遇到重大醫療過失行為應當及時向上一級衞生行政部門反饋處理。

發生以上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縣級人民政府衞生行政部門應當自接到醫療機構的報告或者當事人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之日起7日內移送上一級人民政府衞生行政部門處理:

發生以下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會被認定構成醫療事故需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一)導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為二級以上的醫療事故;

(二)導致3人以上人身損害後果;

(三)國務院衞生行政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衞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發生上述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醫療機構應當在12小時內向所在地衞生行政部門報告。發生或者發現醫療過失行為,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應當立即採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減輕對患者身體健康的損害,防止損害擴大。

發生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應當按照規定向所在地衞生行政部門報告。

二、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處理方式是什麼?

重大醫療過失行為有三類:導致患者死亡或可能為二級以上的醫療事故;導致了3人以上人身損害的後果;省級以上衞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重大醫療過失,不適用當事人申請處理程序和當事人協商處理(民事責任除外),其處理機關應是衞生行政主管機關和法院:它不屬於當事人協調處理的範圍(民事責任除外),當事人自行協商無效。

當事人協商解決中,醫方是解決後7日內履行報告義務,需鑑定的由雙方共同委託鑑定。鑑定費由雙方協商預交和承擔。爭議解決前,衞生行政部門並無職責主動處理。對重大醫療過失事件,醫方應在12小時內報告、衞生行政部門應組織調查,並應當進行醫療事故判定或移交醫學會鑑定、鑑定費由醫方負擔。

可見,准許當事人對重大醫療過失事件的民事責任之外的事宜自行協調解決,否定了醫療衞生行政部門的法定職責,有悖法意。它不適用當事人申請衞生行政主管部門解決的程序。儘管當事人可以據此申請處理,但申請後應適用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處理程序。

綜上所述,醫療機構存在重大過失行為,經認定可能會造成患者死亡或者二級以上醫療事故時,應當及時向上一級人民政府衞生管理部門報告並採取補救措施,申請處理可能存在重大醫療事故的過失行為時,應當書面移交負責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鑑定。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