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分級標準的三級事故是怎麼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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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醫療事故分級標準的三級事故是怎麼確定的
三級醫療事故分級標準也分為甲、乙、丙、丁、戊五個等級,一般是根據不同身體器官的損傷來確定。
一般伴隨的症狀主要有:
1、不完全失語並伴有失用、失寫、失讀、失認之一;
2、不能修補的腦脊液瘻;
3、尿崩;
4、面部輕度毀容;
5、雙耳受損;
6、鼻缺損1/3以上;
7、上脣或下脣缺損;
8、肺功能中度持續損傷;
9、胃缺損;
10、肝缺損1/2伴較重功能障礙;
11、慢性中毒性肝病伴較重功能障礙;
12、脾缺失;
13、胰缺損;
14、小腸缺損等多種症狀。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條 根據對患者人身造成的損害程度,醫療事故分為四級:
一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殘疾的;
二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的;
三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
四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明顯人身損害的其他後果的。
具體分級標準由國務院衞生行政部門制定。
二、醫療事故會判刑嗎
對於醫療事故行為,只有在符合了一定標準之後,才能認定該行為構成醫療事故罪,之後才能根據刑法中的規定,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
《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全文》 第三十六條
專家鑑定組應當綜合分析醫療過失行為在導致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狀況等因素,判定醫療過失行為的責任程度。醫療事故中醫療過失行為責任程度分為:
(一)完全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完全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
(二)主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主要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三)次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次要作用。
(四)輕微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絕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輕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