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糾紛訴訟中應注意哪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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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糾紛問題是當前社會的一大難題,也因此,醫療糾紛訴訟成為我們老百姓十分關心的熱點。那麼,在醫療糾紛中,有哪些問題值得我們注意?下面本站小編馬上為你具體介紹,希望能夠幫助大家解決相關法律問題。

醫療糾紛訴訟中應注意哪些問題?

醫療糾紛訴訟中注意問題有:

第一,患者在起訴時應注意是否超過了。按照民法典第188條規定,應當在從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犯時起三年內向醫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超出訴訟時效後,當事人將喪失勝訴權。

第二,醫患雙方的舉證責任不同。醫患糾紛的證據責任分配是責任倒置,具體而言,患者在起訴時應提交在醫院就診治療、遭受損失的事實及具體數額等相關證據材料,而醫院需承擔證明自己在對患者提供醫療服務過程中不存在過錯或過失的充分證據,否則,醫院就需承擔對患者造成經濟損失及精神損害的賠償責任。

第三,應選擇最恰當的法律、法規及有針對性的證據,以支持自己的主張和保護自己的權利。這是因為同一醫患糾紛可能發生法律競合的問題,但依據不同的法律規定,其法律責任可能有較大區別,關鍵是看哪一部法律、法規,哪一具體法律條款對自己更有利。訴訟中應圍繞核心問題進行舉證、質證,可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發生醫療糾紛時,調解的方式如下:

1、醫患雙方自行調解;雙方對醫療事故的賠償責任達成一致協商意見的,可簽定書面的調解協議書。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醫療事故的概況,以及雙方協商確認的賠償金額等內容,並由雙方簽字確認。

2、請求衞生行政部門主持調解;已確認為醫療事故的,雙方當事人可請求衞生行政部門就醫療賠償問題進行調解。調解時,雙方當事人根據自願、合法的原則,依據相關法律規定計算賠償金。經調解,如達成一致意見的,雙方簽訂調解協議書,雙方應按調解書的內容履行義務。如調解不成,後一方反悔的,衞生行政部門不再調解。

以上就是本站小編關於醫療糾紛訴訟中應該注意哪些問題的法律解答。簡言之,在醫療糾紛訴訟中,我們首先應當注意的是該案件是否有過訴訟時效,其次要保留好證據,最後有其他疑問要及時諮詢專業律師,以免自己的合法權益遭受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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