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司財產的侵權行為地是如何確定管轄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1.82W

侵犯公司財產的侵權行為地是如何確實管轄的?

侵犯公司財產的侵權行為地是如何確定管轄的?

財產損害賠償糾紛要區分不動產和動產確定管轄。

不動產的損害賠償糾紛,應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專屬管轄。

動產的損害賠償糾紛,適用一般地域管轄,一般由造成動產損毀的侵權行為實施地或者被告的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侵佔公司財產屬於侵權責任嗎

一、侵佔公司財產是不是侵權責任

侵佔公司財產如果不構成犯罪的情況下是屬於債權責任,侵犯的是公司的財產權,如果構成犯罪的,就是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條 【職務侵佔罪;貪污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主要有哪些

(1)停止侵害

停止侵害是指被侵權人對於侵害其合法權益的正在進行的或繼續之中的侵權行為有權請求法院予以終止,它可以適用於各種侵權行為,只要這種違法行為正在進行之中或在延續的情形下;

(2)排除妨礙

排除妨礙是由侵權人解除因其行為引起的妨礙他人正常行使權利和實現利益的客觀事實狀態,這種方式主要適用於物權,特別是相鄰權受到侵害的場合;

(3)消除危險

危險是對將來的、有造成侵權損害後果可能的事實和狀態而言的,處在此種狀態中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法院要求侵權人予以消除。

(4)返還財產

返還財產是侵權人將其非法佔有的或管理的財產轉移給被侵權人。一般而言,有權請求返還財產的是財產的所有人;同時該財產必須還存在,如果不復存在,只得賠償損失或承擔其他責任;如果侵權人將該財產轉讓給第三人的,還要看第三人在受讓財產時是否符合善意取得的條件,如果符合,為第三人利益及整個交易安全考慮,也不得請求返還財產;

(5)恢復原狀

恢復原狀主要適用於財產損害的場合,它是請求侵權人恢復到物原來的狀態。請求恢復原狀需具有兩個條件:一是可能性,即被損害的物有恢復到原狀的可能;二是必要性,即該物有恢復到原狀的必要。

(6)賠償損失

賠償損失是最常見的侵權責任承擔方式,它不僅可能適用於侵害財產權益的場合,也可以適用於侵害人身權益的情形,損失的範圍不僅包括積極損失還包括消極損失,賠償損失一般以實際損害為限。

(7)賠禮道歉

賠禮道歉是侵權人以口頭或書面的形式向被侵權人承認錯誤、表示歉意,它主要適用於侵害人身權益的情形;

(8)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消除影響是指侵權人在不良影響所及的範圍內消除對被侵權人的不利後果;恢復名譽是指侵權人在其造成損害所及的範圍內恢復被侵權人的名譽於其未曾受損的狀態。它們通常只適用於侵害人身權益的情況。

綜合上面所説的,侵犯了公司的財產是一定要受到法律處罰的,對於管轄的地方,就要看侵犯的財產是屬於那種類形,不同的類形處理的方式也會不一樣,因此,作為侵權者也必須要承擔起所有的責任,這樣的話公司才會有原諒自己的機會,減輕自己的刑法。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