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孩子在學校打架學校有責任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2.8W

現在家長們就是平時看見有其他的小孩子動手打自家的孩子也會覺得非常的不舒服,有的時候雖然説孩子之間的小打小鬧也是比較正常的,但是如今在學校,學生們之間的打架的視頻讓很多成年人看見都會覺得有些觸目驚心。因此關於孩子在學校打架學校有責任麼的這個問題也成了社會各界都高度關注的。

在我國孩子在學校打架學校有責任麼?

一、在我國孩子在學校打架學校有責任麼?

這要看在學校打架的學生,是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10週歲以下)還是限制行為能力人(10—18週歲),不同的階段,學校所付的責任也所有所不同,具體如下:

1、根據我國《侵權責任法》的規定:

①、第三十八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承擔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

②、第三十九條: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責任。

③、第四十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以外的人員人身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管理職責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2、責任判斷:

根據以上的規定,首先要認定打架的學生是哪種民事行為能力人,然後判斷學校有無失責,如果學校失責,那麼學校要承擔責任是毋庸置疑的,如果未失責,則根據學生的身份情況認定,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學校一般要承擔責任,除非學校能證明盡責了;如果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學校只有失責才承擔責任。

二、如何避免校園暴力?

1、放學結伴而行,不走小路

避免校園暴力的第一個方法就是惹不起我躲得起,至少要保證自己的人身安全,那麼放學之後要和同學們結伴而行,有校車的儘量坐校車,有家長接送的就家長接送。結伴而行也不要走小路抄近路之類的,一定要避免一些潛在的危險地帶。

2、不單獨和同學外出,有事儘量在班級解決

課間或者放學,有不是很熟悉的同學找你外出的話,儘量不去,有什麼事情就在教室裏解決好之後再出去,畢竟社會那麼亂,誰知道找你的是好人還是壞人,將可能性降低到最低,不可能在班級教室裏對你怎樣的。

3、穿着普通,不爭強好勝

小編看到現在的孩子,基本上性格上都很自我,自私,以自己為中心的有很多,穿着打扮上面更是有自己的心得。好在現在的學校基本都是要求穿校服很大程度上有所避免,但是也不是全部的學校都穿校服的,那麼這些孩子一定要注意不要穿着太高調,和同學相處不要爭強好勝,要給自己給別人都留點面子。

4、家長教育要到位

發生校園暴力,家庭教育是很大的內因。不能全盤否定家長的教育,但至少他們的教育上是有缺失的。很多家長都是在該結婚的時候結婚,該生孩子的時候生孩子,對待孩子也許小時候還比較關心,等孩子上小學,上初中,重點關注就是孩子的學習。不可否認,孩子的學習好了基本上其他的行為也不會差,但是一味的關注孩子的學習,不關注孩子的性格心理教育,這樣真的好麼?

5、學校教育、監督要給力

學校開設的心理教育課程和心理聊天室,很少有真正用到的,學校要做的就是將心理教育貫徹到孩子的生活中去,讓他們有個傾訴發泄的地方。另外學校既然成立的校園110,就一定要將監督檢查落實到實處,學校管理好了,就應該輻射到學校的周邊地區。

可見,孩子在學校打架學校有責任麼這個問題要分實際情況的,比如説是像幼兒園的孩子如果在學校打架的話,學校肯定是要承擔一部分責任的。但是上了初中或者是高中的這部分孩子在學校打架,大多數的情況下主要的責任都是要由家長來承擔的,因為學校肯定平常對於校園暴力等這種最基本的安全知識教育課也是有的,學校的老師也不可能隨時隨地的監管孩子在學校的一切活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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