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意定監護費用怎樣收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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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辦意定監護費用怎樣收取的

辦意定監護費用怎樣收取的

依據我國公證法的規定,具有監護資格的人通過協議的方式確定監護權的,並且對意定監護進行公證的,公證費用要依據當地的收費水平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十一條 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辦理下列公證事項:

(一)合同;

(二)繼承;

(三)委託、聲明、贈與、遺囑;

(四)財產分割;

(五)招標投標、拍賣;

(六)婚姻狀況、親屬關係、收養關係;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有無違法犯罪記錄;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證據;

(十)文書上的簽名、印鑑、日期,文書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願申請辦理的其他公證事項。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公證的事項,有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

第四十六條 公證費的收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制定。

受託人不需要到場,但委託人必須到場。辦理委託書公證應由委託人持本人身份證、户口簿等身份證明材料,帶上委託書到公證處,在公證員面前親自在委託書上簽名按指印。公證處出具的公證書上內容主要就是“某年某月某日,某某來到我處在前面的委託書上簽名按指印”。委託書一般要寫清楚委託人、受託人的個人信息(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現住址、身份證號碼、聯繫電話等)、委託原因、委託事項、委託期限、是否有轉委託權等等。如果要求辦理委託公證的機構有固定模板的話按模板製作,如果不知道怎麼寫也可以到公證處後由公證員代為製作委託書。由於委託書上要寫明受託人的個人信息,因此最好能提供受託人的身份證複印件。

辦理公證時,受委託的當事人不需要到場,但委託人應按照我國的公證規定,遞交自身的身份證、户口本、委託書,説明自身的委託事項由公證人員進行審查。審查後,按照公證的流程,製作公證證書,具有法律權益保護當事人員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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