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高空墜物將以入刑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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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高空墜物將以入刑多久

一般高空墜物將以入刑多久

對於高空拋物行為,應當根據行為人的動機、拋物場所、拋擲物的情況以及造成的後果等因素,全面考量行為的社會危害程度,準確判斷行為性質,正確適用罪名,準確裁量刑罰。

故意從高空拋棄物品,尚未造成嚴重後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的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民法典》完善了高空拋物墜物治理規則,明確了責任劃分,並通過“四維發力”,織密了安全保障,全方位治癒“懸在城市上方的痛”。一維發力,高空拋物被確立為禁止性規定。

二、高空墜物沒證據怎麼處理

高空墜物的侵權案件實行舉證責任倒置。高空墜物的舉證責任由加害人承擔,也即由被告人來承擔舉證責任。

高空墜物致人損害的責任主體可能是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推定加害人)。具體如下:

1、責任主體是建築物的使用人:是指在侵權行為發生時建築物的實際使用人(建築物所有人、承租人、借用人、其他使用建築物的人);

2、責任主體是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

3、責任主體是無法舉證排除自己是侵權人的建築物使用人。

高空拋物要看具體情節來進行量刑,如果沒有導致他人受傷的話,可以不追究其刑事責任。同時如果在高空墜物案件當中,沒有直接的證據的話,那麼可以通過推斷和排查來確定高空墜物案件的相關責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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