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墜物怎麼處理有哪些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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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實生活中,高空墜物的事件並不少見,但這種意外我們又無法預知,同時高空墜物會造成很嚴重的後果,而且我們很難知道是誰砸的,那麼我們就不能知道誰應該來承擔這個責任,下面關於高空墜物怎麼處理有哪些規定,小編收集整理了相關資料,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高空墜物怎麼處理有哪些規定?

一、高空墜物怎麼處理的重要事項

《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物業服務企業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應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協助做好救助工作。為此,對於高空拋物及傷害事故物業管理部門可採取以下措施:

1、物業公司進行高空維修、清洗外牆面等高空作業時,做好防護措施,防止物品不慎墜落,在作業工作期間樹立指示牌提醒路人繞道行走或安排專門人員引導行人。

2、平時,物業公司要做好建築外牆的檢查和日常養護,避免發生公共區域設施如外牆皮,公共區域玻璃,窗户等物墜落造成對業主的傷害。

3、日常工作中,要通過多種形式進行宣傳教育,讓小區居民能夠認識到從高空物是不道德不文明的行為,提高居民素質,從根本上杜絕高空拋物的現象發生。

4、一旦出現高空墜物傷害事件,物業公司要做好搶救傷員和現場保護區工作,依據現場情況及時報警,並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證據保全工作。5、對於一些高空拋物多發部位採用先進的攝像技術進行監控,以獲取事故的第一手材料和證據,使物業公司處於主動地位等等。

二、高空墜物傷人傷物該如何維權

1、如果“高空墜物”造成受害人死亡或者重傷的,公安機關應該作為刑事案件立案偵查,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責任。如致人死亡,應依據《刑法》規定,追究過失致人死亡罪;致人重傷,追究過失致人重傷罪。因大風、暴雨等自然天氣導致高空墜物使投保人利益受損的,若投保人的物品和投保人都在現場,投保人應及時向保險公司報案,理賠員會趕到現場確認。之後,保險公司會按程序要求墜落物件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擔投保人的損失;若墜物無主,則由保險公司承擔損失。高空墜物事發後必須在48小時內向保險公司及警方報案,若找不到責任方,則由保險公司來處理。保險公司會派人到現場“定損”。比如一般車主一定要購買車損險才能進行“高空墜物”索賠。

2、在賠償方面,能夠確定侵權人的高空墜物糾紛,則相對容易。《保險法》中涉及到的保險法轉移、保險責任承擔問題,都與維權賠償相關,可具體對待。但很多墜物是“無主”的,這樣我們在確定侵權人時就得下功夫。《侵權責任法》中的“高空墜物條款”在業界被稱為“高空拋物連坐”,但在司法實踐中,同一幢樓裏的業主,如果不能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那麼將共同為受害人的損失“買單”。

值得注意的是,“連坐”的業主承擔的是補償責任,而不是賠償責任。賠償的前提是存在侵權行為,但在侵權人無法確定的情況下,侵權行為無從談起。而補償更多的是對受害人給予一定“救濟”,補償不是建立在過錯基礎上,不具有懲罰性。而且最重要的一點規定了,建築物使用人給予受害人一定的補償也符合公平原則,日後若是發現具體加害人,給予補償的住户可以有追償權。此外,如果發生侵權責任人不明晰情況,受害人只能通過社會的公益救助等保障體系解決。

綜上所述,我國法律關於高空墜物怎麼處理有哪些規定做出了具體的規定,根據不同的情況,賠償所得也不同,同時連坐制也相應的保護了受害者的權益,但怎麼説,雖然受害者獲得了相應的賠償,但也買不回健康,但願小編的資料能幫助大家解決問題,同時大家也可以在線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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