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名譽權的行為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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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有名譽權,而對企業法人來講也是有名譽權的,而無論是公民的名譽權還是法人的名譽權,這都是受到法律保護的。生活中有一些侵犯名譽權的行為,今天,本站小編就圍繞這一內容為大家做詳細闡述,幫助各位瞭解侵犯名譽權的行為方式有哪些。

侵犯名譽權的行為方式有哪些

1、侮辱行為

侮辱,是指故意以暴力、語言、文字、漫畫等方式貶低他人人格、毀損他人名譽的行為。侮辱的表現形式有:

(1)以口頭語言或動作(非暴力)侮辱他人。

(2)以暴力的方式侮辱他人。

(3)以書面語言的形式侮辱他人。

2、誹謗行為

誹謗,是指行為人故意或過失地散佈虛假事實,貶損他人名譽的行為。所謂“故意”,是指散佈虛假事實的行為人明知所散佈的事實是虛構的,不存在的,但因可以達到貶損他人名譽而仍然散佈的行為;所謂“過失”,是指散佈虛假事實的行為人不知所散佈的事實是虛假的,但因可以達到攻擊目的而貶損他人名譽或因好奇而散佈、傳播的行為。如果行為人散佈的事實不是虛假的,散佈這些事實涉及隱私,其目的是為了貶損其名譽的,亦可因泄漏個人隱私貶損他人名譽而承擔侵權責任

誹謗的表現形式有:

(1)語言誹謗。如通過口頭語言將捏造的事實加以散佈,致他人的名譽受損。

(2)文字、漫畫誹謗。如通過撰寫文章或繪製漫畫,捏造事實並加以散佈,致他人的名譽受損。

3、新聞報道嚴重失實

新聞報道失實,是指新聞報道與事實真相不符的情形。如果新聞報道嚴重失實,致他人名譽受損,則應視為侵害他人名譽權。但考慮到新聞的時效性,新聞報道存在一些差錯也在所難免,故新聞報道中出現一般性的失實,可不作侵害名譽權處理。只有在新聞報道中嚴重失實並致他人名譽受損時,才視為侵害名譽權的行為。

4、評論嚴重不當

評論嚴重不當,是指對某人或某事的評論與實際情況明顯不符的情形。評論嚴重不當,且致他人名譽受損時,應認定為侵害名譽權。但基於言論自由的理念,對評論予以苛責也不合適。因此,如果評論僅僅是用語不當或遣詞造句不確切,且無故意或過失侮辱他人人格的內容和用語時,不能認定為侵害他人名譽權。

綜上所述,侵犯名譽權常見的行為方式包括了侮辱、誹謗、新聞報道嚴重失實以及評論嚴重不當。詳細的內容,各位可以從上文中進行了解。如果您的權利已經受到不法侵犯,不要擔心,您可以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利,在維權的道路上,可以找我們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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