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無故誹謗公司能開除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3W

員工無故誹謗公司能開除嗎

對於一個公司來説職工的能力素質是關乎公司發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在我們社會中存在着不少公司因為職工的能力素質問題導致公司名譽利益受損的現象。至於誹謗公司能開除嗎的問題也就相應的成為了大家比較的關注的問題。以下是這方面相關的法律知識

一、法律規定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據此,公司可以通過民事訴訟,要求法院判令侵權人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要求因侵權人侵權造成的經濟損失。

二、惡意誹謗公司

惡意誹謗,影響公司形象,這種行為即使造成了嚴重後果,只能構成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而不構成誹謗罪。

《刑法》第221條規定,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是指捏造並散佈虛偽事實,損害他人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給他人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犯本罪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其立案標準:

(1)給他人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2)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①嚴重妨害他人正常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導致停產、破產的;

②造成惡劣影響的。

對於尚不造成或者損害較輕微的,可追究其民事責任或者行政責任,而不以犯罪論處。

公司可以立即要求員工停止侵害,如果給造成損失,還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三、在網絡上誹謗公司的行為

如果網絡提供商不刪除帖子,可以要求網絡提供商承擔連帶責任。 法律依據:《侵權責任法》 第三十六條網絡用户、網絡服務提供者利用網絡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網絡用户利用網絡服務實施侵權行為的,被侵權人有權通知網絡服務提供者採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網絡服務提供者接到通知後未及時採取必要措施的,對損害的擴大部分與該網絡用户承擔連帶責任。網絡服務提供者知道網絡用户利用其網絡服務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未採取必要措施的,與該網絡用户承擔連帶責任。

對公司的誹謗行為是一種不理智的行為,這不僅對自身帶來了影響,更嚴重影響了社會的穩定發展,希望大家都能夠正確運用相關的法律知識來進行維護自己的權利,並且不希望亂用濫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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