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製作時商標侵權的責任主體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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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廣告製作時商標侵權的責任主體是誰?

廣告製作時商標侵權的責任主體是誰

廣告製作時商標侵權的責任主體是製作公司,如果廣告模版是企業自行提供的,那侵權責任主體就是企業,和廣告製作公司是無關的。

在商標侵權訴訟中;有權利主體和責任主體這兩個基本分類。權利主體是商標權的權利人和利害關係人,權利人通常又是商標權的原始主體,他們向國家商標局申請註冊商標並獲得核准註冊。利害關係人通常則是繼受主體,他們通過商標權的繼承、轉讓或者使用許可等方式取得商標權中的部分或者全部權益。

權利主體作為原告,應當有嚴格的條件,因為這不僅涉及到訴權的行使問題,還涉及到請求權的享有問題,也即商標權項下的權利(假如涉及到獲得侵權賠償等經濟利益時)由哪些主體來瓜分。

其實權利和責任一樣,其享受或者承擔也應當有一定的順序。屬於第一順序的主體,他們對於權利有同等的分配機會和同一的分配順序。在他們沒有明示放棄實體權利的時候,法院或者其他任何人不得剝奪其權利。

二、商標侵權犯罪的法律責任

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情節嚴重,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是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三、商標侵權的表現形式

(一)假冒或仿冒行為

(二)銷售侵犯商標權的商品

(三)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

(四)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

(五)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行為。

如果製作的這則廣告涉嫌商標侵權,在確認商標侵權的責任主體的時候,當然要根據廣告設計的來源來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廣告製作公司的義務就是把廣告按照企業的要求刊登出來而已,廣告製作公司沒有義務去審查企業提交的模板涉不涉及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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