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誹謗罪治安處罰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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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侮辱誹謗罪治安處罰標準是什麼?

侮辱誹謗罪治安處罰標準是什麼?

侮辱誹謗行政處罰標準分為兩個檔次,情節一般的,當事人會被處以五天以下拘留或者罰款。情節嚴重的,最高可以被處以十日拘留和五百天罰款。當然,如果涉嫌犯罪的話,會由公安機關立案處理。誹謗罪的量刑最高刑期是有期徒刑三年。

日常生活中,人們之間發生糾紛,經常會動口角,有的人會侮辱誹謗他人。這些行為是違法的,受到誹謗的一方可以向派出所報案,如果情節不是很嚴重的話,派出所會對當事人進行行政處罰,包括拘留、罰款等。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

二、誹謗罪的客觀表現是什麼?

本罪在犯罪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實施捏造並散佈某種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1、須有捏造某種事實的行為,即誹謗他人的內容完全是虛構的。如果散佈的不是憑空捏造的,而是客觀存在的事實,即使有損於他人的人格、名譽,也不構成本罪。

2、須有散佈捏造事實的行為。所謂散佈,就是在社會公開的擴散。散佈的方式基本上有兩種:一種是言語散佈;另一種是文字,即用大字報、小字報、圖畫、報刊、圖書、書信等方法散佈。所謂“足以貶損”,是指捏造並散佈的虛假事實,完全可能貶損他人的人格、名譽,或者事實上已經給被害人的人格、名譽造成了實際損害。如果散佈虛假的事實,但並不可能損害他人的人格、名譽,或無損於他人的人格、名譽,則不構成誹謗罪。

3、誹謗行為必須是針對特定的人進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從誹謗的內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誰,就可以構成誹謗罪。如果行為人散佈的事實沒有特定的對象,不可能貶損某人的人格、名譽,就不能以誹謗罪論處。

4、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必須屬於情節嚴重的才能構成本罪。雖有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但沒有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則不能以本罪論處。所謂情節嚴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捏造事實造成他人人格、名譽嚴重損害的;捏造事實誹謗他人造成惡劣影響的;誹謗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導致被害人自殺的等等情況。

需要注意的是,侮辱和誹謗的輕重和情節嚴重情況不同,此時我國的行政機關作出的相關處罰也不同,具體的處罰標準,相關部門會根據實際情況結合相關法律進行,此時一定是要注意,不要做一些違法犯罪的事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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