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侮辱誹謗罪的律師費誰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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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訴侮辱誹謗罪的律師費誰出?

起訴侮辱誹謗罪的律師費誰出?

一般是自己起訴自己出。構成誹謗罪的誹謗行為,必須是情節嚴重的,而違反治安行政法規的誹謗行為,必須侷限於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誹謗罪散佈的必須是捏造的虛假的事實,如果散佈的是客觀存在的事實,雖然有損於他人人格、名譽,但不構成誹謗罪。

如果告一個人誹謗罪或者侮辱罪成立成功,費用由自己先行墊付,可以在起訴時要求由對方承擔,各地的律師的收費標準都是不一樣的。

律師事務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務的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政府指導價的基準價和浮動幅度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制定。政府制定律師服務收費,應當廣泛聽取社會各方面意見,必要時可以實行聽證。另外還應當充分考慮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社會承受能力和律師業的長遠發展,收費標準按照補償律師服務社會平均成本,加合理利潤與法定税金確定。

二、遭遇侮辱誹謗怎麼辦?

人民法院對侮辱、誹謗犯罪,採取告訴才處理的受案方式。婦女受到他人侮辱、誹謗後,可以通過以下方式維護自己的權益:

1、對於侮辱、誹謗行為嚴重的,構成犯罪的,受害婦女應主動到人民法院去起訴,要求人民法院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受害婦女還可以在提起刑事訴訟的同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被告人賠償自己因名譽受到損害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2、如果侮辱、誹謗行為尚未構成犯罪的,可以要求公安機構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處理。

3、受害婦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侵權人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由原告自己出律師費,遭遇侮辱誹謗的行為,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追究誹謗者的責任,要求其停止侵害,恢復名譽,賠償損失,如果侮辱誹謗的行為沒有構成犯罪,可以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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