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改名字需要什麼手續多少錢?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1W
現在改名字需要什麼手續多少錢?

一、現在改名字需要什麼手續多少錢?

變更姓名需要去本人的户口所在地進行辦理,需要帶着變更之前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證元建議及複印件,還要有變更申請書和單位(街道辦或者學校)開的變更姓名證明信,收養關係變更的要帶着收養證。改名字是不需要繳納任何費用的,派出所也不會對此項目進行任何的收費,收費屬於不合法的行為。

二、身份證改名字需要滿足的條件有哪些?

身份證變更名字有嚴格的申報限制條件和理由

(一)户口本與身份證的名字不相一致的

(二)非自身原因而造成的身份證名字錯誤的;

(三)身份證名字或名字的諧音違背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或者容易造成性別混淆、他人誤解或傷及本人感情的;

(四)身份證名字中含有冷僻字,或者公安機關認定確需變更名字的其他特殊情形。

法律上關於成年人身份證變更名字必須同時具備三個條件:第一是本人要表達變更名字的意願,第二是變更名字的理由要充分,第三是本人要承諾變更名字後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責任均由自己承擔,且一生只能變更一次名字。

三、改名需要注意的事項有哪些?

改名一定要慎重,因為改名後會涉及到自己的銀行卡、社保、醫保以及產權證等等一系列問題,若處理不好,也會產生許多麻煩。

(1)未滿16週歲公民要求變更現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監護人持居民身份證、户口簿,填寫申請報告,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經派出所審核批准後,辦理變更;

(2)已滿16週歲公民要求變更現用姓名的,由本人填寫申請報告,持居民身份證、户口簿、證書原件及有關證明(有單位的要有幹部履歷表或招工表並由單位核實籤意見蓋章),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報縣級公安機關審批後,辦理變更。

(3)父母離異後一方要求變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並籤協議後,方能申請辦理變更。

(4)父母離異後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要求變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

①十六週歲以上未滿十八週歲且以本人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未成年人,可以自主決定本人姓名的變更,其父親和繼母,或者母親和繼父要求變更其姓名的,必須徵得其本人同意;

②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的父親和繼母,或者母親和繼父經協商同意,要求變更該未成年人姓名的,應當徵得其本人的同意;

③不滿十週歲的未成年人姓名的變更,由其父親和繼母,或者母親和繼父協商一致後決定。

(5)公民要求增加"曾用名"的,需增加的"曾用名"必須是公民過去在户口登記機關申報登記並正式使用過的姓名

按照法律中的規定作為我國的合法公民是擁有可以更改姓名的權利的,需要嚴格的按照法律的規章制度遵守並執行,如果不符合要求的或者提供的資料不滿足要求的,派出所有權對於更改姓名的請求不予受理,這是完全合理的行為。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