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驗收不合格可以退房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45W

有的人開開心心買好了房子,準備去入住,但是現在很多人買房都會請第三方機構去檢測,那麼如果這個時候第三方機構檢測出房子不合格,這種情況下是要繼續住還是可以退房維護自身利益呢?

房屋驗收不合格可以退房嗎?

一、房屋驗收不合格可以退房嗎?

根據相關規定,房屋入住後,發現有以下情況的,可以要求退房:

1、房屋主體質量不合格。我國法律規定,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後,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也就是説,購房者在收房時或入住後認為房屋結構有明顯的質量問題,可以請相關機構檢驗,如果經檢驗確屬主題質量不合格,購買人有權退房並讓開發商賠償損失。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是房屋的“硬傷”,出現這種情況,開發商難以拿到《竣工備案表》去交房,所以交房時出現主體質量不合格的情況不多見。

2、房屋質量導致嚴重影響使用。根據我國相關的司法解釋,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購房人要求退房並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的,法院也會支持。一般認定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主要是房屋入住後由於前期施工原因導致房內空氣質量差影響室內居住人的健康、房內噪聲影響居住等。可見,對於主體結構質量問題,或者問題嚴重導致影響居住,比如頂層漏雨修了多次還是漏雨不能居住,使用不符質量標準的建築材料致使隔音效果很差,影響了業主正常居住使用等問題,購房者可以退房。

二、房屋驗收不合格怎麼處理?

對於出賣人交付不合格房屋的,買受人採取的補救措施有:

1、實際履行。買受人所購置的房屋如果地基基礎工程及主體結構工程質量出現問題,如果通過加固等能夠修復,且確保建築物安全的,買受人可以請求出賣人依照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內容履行義務。實際履行是我國合同履行的一項基本原則,是一方違約以後另一方可以採取的一項主要補救措施。但要考慮違約方能否繼續履行及其繼續履行的合理性,如果違約方確無力繼續履行或繼續履行將會付出更大的代價等,均不宜採取此種補救措施。

2、解除合同。在房屋出現地基基礎工程及主體結構工程質量問題後,難以通過修復辦法解決的,買受人可請求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是一種較嚴厲的措施,一般禁止當事人在沒有任何法定或約定根據的情況下任意解除合同。

3、違約金及損害賠償。出賣人交付的房屋不合格,買受人不論是請求實際履行還是解除合同,均不影響請求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及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十六條規定,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又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二)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

(四)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

綜上所述,現在很多人買到商品房後會找第三方機構組織驗收,如果沒有通過驗收,房屋質量嚴重不合格存在缺陷的,業主可以要求退房,並且向開發商提出賠償要求,這在法律上都可以的支持。房屋質量不合格屬於開發商違約,其應該承擔相應的賠償,協商不成的業主可以到住建管理部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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