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損害賠償律師費怎麼算?

來源:法律科普站 3.11W

一、計件收費

人身損害賠償律師費怎麼算?

(一)不涉及財產關係的,實行計件收費,每件收取1000-10000人民幣;

(二)涉及財產關係的,實行按標的額比例收費,具體依照以下比例分檔、累計收取;

50000元以下的(不含本數) 1000-3000元 50000元以上500000元以內 6%-5% 500000元以上1000000元以內 5%-4% 1000000元以上5000000元以內 4%-3% 5000000元以上10000000元以內 3%-2% 10000000元以上 2%-1%

二、代理申訴案件

實行計件收費,每件1000-6000元。進入再審程序後,未代理過一審或二審的,按各類訴訟案件的收費標準收取;原代理過一審或二審的,則按收費標準減半收取。

三、計時收費

計時收費適用於上述全部法律事務,計時收費應按辦理法律事務的有效時間計算,包括向委託人提供法律諮詢、調查取證、查閲有關資料、起草訴訟文書和法律文件、出庭、參與調解和談判、代辦各類手續和律師辦案在途時間等。律師辦理法律事務計費工作時間的計算規則由省律師協會另行制定,報省物價局、省司法廳審核後執行。律師個人的計時收費標準由律師事務所根據

律師的執業年限、服務能力、社會信譽等因素原則上按每人每小時500元以內自定,並報主管的司法行政部門、物價部門備案;確需超過500元的,由律師事務所向省律師協會申報,經審核同意後報省物價局、省司法廳備案。

四、以上各項標準,除另有指明外,均指訴訟案件一審的收費標準。

未辦理一審而辦理二審的,按一審標準收取;曾辦理一審又辦理二審的,按一審標準酌減收取;執行案件,按照一審或二審的收費標準收取;發回重審的案件,按一審或二審標準酌減收取。

五、少數民族地區,國家級、省級貧困縣(區)的律師服務收費可按本標準酌情下浮,但下浮幅度不得超過本標準下限的30%。

六、以上各類收費金額按人民幣計收。

律師辦理涉外法律事務,由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協商,可以收取外幣。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