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版權賣了還能署名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48W

一、作品版權賣了還能署名嗎?

作品版權賣了還能署名嗎

著作權轉讓了原著作權人還可以保留署名權。

著作權分為人身權和財產權,其中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發表權屬於著作人身權,該權利由作者終身享有,不可轉讓、剝奪和限制。所以,如果作品本身是自己的,即使轉讓了著作權,署名權還是仍然享有的。

著作權人的署名權是不能轉讓的。

我國,作者依法享有的著作權具體包括十七項。其中,前四項(即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為著作人身權,後十三項(即複製權、發行權、出租權等)為著作財產權。著作權法明確規定,作品的作者可以許可他人行使或者轉讓上述後十三項權利,並獲得相應的報酬。也就是説,對於著作財產權,作者是可以依法自由進行處分並獲利的。

二、著作權登記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1、材料度要求:申請作品著作權登記應當提交的材料及要求:按要求填寫完整的作品著作權登記申請表;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權利歸屬證明;作品的樣問本(可以提交紙介質或者電子介質作品樣本);作品説明書(請從創作意圖、創作過程、獨創性三方面寫,並作者簽字);委託他答人代為申請時,代理人應提交申請人的授權書;代理人的身份證明。

2、辦理步驟:申請人提交登記申請材料--登記機構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繳費—申請人繳納登記費用—登記機構受理申請—審查—製作發放登記證書—公告。

3、辦理時限:登記機構受理登記申請後50個工作日辦理完成。需要補正材料的,申請人自接到補正通知書後回兩個月內完成補答正,登記機構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補正材料後40個工作日辦理完成。但是可以根據需要進行加急,越快費用越高。

可見,在作品的版權轉讓出去以後,並不是説受讓方就可以把作品的原作者改成自己的名字了,著作權人可以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對版權的財產權進行轉讓,但版權的人身權是不可以轉讓的,版權的人身權在使用過程中也不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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