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安全法對個人信息保駕護航

來源:法律科普站 3.19W

網絡安全法的施行,不僅為個人信息保駕護航,主要明確了網絡空間主權的原則和網絡運營者的安全義務,更重要的是進一步的維護和完善了個人信息保護規則,就是為了全方位的建立保護個人信息的安全體系,以數據為中心的網絡安全法對個人信息保駕護航!

網絡安全法對個人信息保駕護航

看點一:使網絡安全問題有法可依

網絡安全法總則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建設、運營、維護和使用網絡,以及網絡安全的監督管理,適用本法。”同時,總則也明確了國家網信部門、電信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對網絡安全的的監督管理職責。 網絡安全法同時對網絡運行安全、信息安全以及監測預警與應急處理方面做出了規定。使得網絡安全這一“法律真空”真空地帶實現了有法可依。對規制網絡行為,增強網絡安全保障能力起到了重要作用。

看點二:加強了公民個人信息的保護

近年來,隨着網絡時代的發展,凡事基本都要“觸網”。但由此產生的公民個人信息泄露問題層出不窮。根據中國互聯網協會發布的《2016中國網民權益保護調查報告》,84%的網民曾親身感受到由於個人信息泄露帶來的不良影響。 為此網絡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三款規定,“網絡產品、服務具有收集用户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應當向用户明示並取得同意;涉及用户個人信息的,還應當遵守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關於個人信息保護的規定。”第六十四條規定了相應的法律責任。

看點三:以法律形式明確“網絡實名制”

網絡作為虛擬世界,相比較在現實中我們説話、發聲可能更加自由。但事實證明,這種自由在很多時候已經被濫用了。漫罵、謠言、甚至散佈各種虛假信息的行為時常充斥於網絡。為此在各界的呼聲中“網絡實名”應運而生。這次網絡安全法以法律形式明確“網絡實名制”。

網絡安全法第二十四條,“網絡運營者為用户辦理網絡接入、域名註冊服務,辦理固定電話、移動電話等入網手續,或者為用户提供信息發佈、即時通訊等服務,在與用户簽訂協議或者確認提供服務時,應當要求用户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用户不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的,網絡運營者不得為其提供相關服務……”

看點四:新增了對未成年人權益保護的規定

隨着我國網民的逐年增多,尤其是未成年人上網更是普遍。但由於未成年人心智尚未健全、缺乏對事情的認知能力,在上網過程中往往抵不住誘惑。給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帶來了嚴重危害。為此網絡安全法做出了專門的規定。

網絡安全法第十三條,“國家支持研究開發有利於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網絡產品和服務,依法懲治利用網絡從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動,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網絡環境。”

隨着我國法律體系的不斷完善,網絡安全也終於“有法可依”了。從以上網絡安全法對個人信息保駕護航的相關內容來看,網絡安全法不僅維護國家利益,更重要的是維護廣大羣眾切身利益,保障了公民個人信息的安全。網絡安全法的實施,將會有一個更加有序的網絡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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