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交物業費享有什麼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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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交物業費享有什麼權利

房產糾紛也稱房地產糾紛。是指在房地產開發、經營和管理過程中,當事人之間因房地產權益而產生的爭議。解決購房過程中發生的房產糾紛,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行政和訴訟等辦法加以解決。房地產糾紛,按其法律性質可分為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和行政性質的房地產糾紛。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包括:房地產開發合同糾紛、房地產服務合同糾紛、房地產租賃合同糾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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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享有哪些權利

物業管理是指業主對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以及建築區劃內共有建築物、場所、設施的共同管理或者委託物業服務企業、其他管理人對業主共有的建築物、設施、設備、場所、場地進行管理的活動。物權法規定,業主可以自行管理物業,也可以委託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它管理者進行管理。物業管理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的物業管理是指業主委託物業服務企業依據委託合同進行的房屋建築及其設備,市政公用設施、綠化、衞生、交通、生活秩序和環境容貌等管理項目進行維護、修繕活動。廣義的物業管理應當包括業主共同管理的過程,和委託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它管理人進行的管理過程。

(一)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接受物業管理企業提供的服務;

(二)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並就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提出建議;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業主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建議;

(四)參加業主大會會議,行使投票權;

(五)選舉業主委員會委員,並享有被選舉權;

(六)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

(七)監督物業管理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八)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九)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以下簡稱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不管是業主還是物業管理公司,其實在享有權利的同時,必然也有一些義務是需要履行的。而一般情況下,業主享有的權利其實往往就是物業管理公司需要履行的義務,而反過來,物業管理公司享有的權利對應的多半也就是業主需要履行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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