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出生證明不給上户口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6W
有出生證明不給上户口怎麼辦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着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類型案件呈現多元化。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我只有出生證明當地派出所不給上户口,怎麼辦

沒有出生證明怎麼上户口《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解決無户口人員登記户口問題的意見》要求依法為無户口人員登記常住户口:一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無户口人員。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無户口人員,本人或者其監護人可以憑《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結婚證或者非婚生育説明,按照隨父隨母落户自願的政策,申請辦理常住户口登記。申請隨父落户的非婚生育無户口人員,需一併提供具有資質的鑑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鑑定證明。户口登記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都應該按照本條例規定,履行户口登記。現役軍人的户口登記,由軍事機關按照管理現役軍人的有關規定辦理。居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外國人和無國籍的人的户口登記,除法令另有規定外,適用本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第三條:户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户口登記所需材料:監護人或申請人申請和相關證明。户口登記的辦理程序:申請→窗口受理→現場審查→辦理户口登記的辦理時限:當場辦理户口登記的收費標準:不收費户口收養登記符合計劃生育規定,或夫婦雙方結婚多年,沒有子女,女方年齡在35歲以上,經市、地屬以上醫院證明確無生育能力的公民,收養被遺棄的嬰兒,可持市地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和司法機關簽發的公證書及單位證明,向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户口。户口死亡登記公民死亡後,由其家屬或親友、鄰居持醫院《死亡報告單》,或有關部門、單位出具的死亡證明、户口簿、居民身份證,到死亡者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死亡登記。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