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單獨二胎政策
來源:法律科普站 2.97W
一、實施對象
一方是獨生子女的夫婦,可以申請生育兩個孩子。
二、申請條件
本實施方案所稱獨生子女,是指本人沒有同父同母,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兄弟姐妹(含收養子女)。具體包含以下幾種以情形:
1、父母只生育了一個子女的;
2、曾有兄弟姐妹,但是兄弟姐妹均於生育子女前死亡的;
3、父母未生育,只收養一個子女的。
三、申請材料
夫婦雙方提出申請,應當同時提交以下資料:
1、《生育服務證申請表》;
2、夫婦雙方結婚證;
3、夫婦雙方居民身份證及户口本;
4、夫婦雙方户口或者工作單位所在地鄉(鎮) 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婚育情況證明 。
單獨一方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其父母户口或者工作單位所在地鄉(鎮) 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出具的獨生子女證明;
2、其父母户口或者工作單位鄉(鎮) 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出具的父母婚育情況證明 。
以上材料中的結婚證、居民身份證、居民户口本核查原件,留存複印件。
四、審批程序
由夫婦雙方共同提出書面申請,經女方户口或者工作單位所在地的鄉(鎮) 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初審後,報縣(市、區)人中計生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審批,發放《生育服務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