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北京賣房後户口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1.2W

北京賣房後,户口要及時轉移到新住所,如果買賣合同約定期限的,則在期限內要轉移户口所在地。

關於北京賣房後户口怎麼辦

1、預先調查核實。在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並向房地產交易登記管理部門申請過户登記前,購房者最好親自到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進行核實。有的出售方承諾無户口,但仍應到派出所核實。這樣做除了核實出售方承諾的真實性以外,還可以防止有其他人的户口仍未遷走,比如出售方以前購房時的上家户口等。委託核實的,應要求出具書面的核實報告,並加蓋公章,防止少數從業人員的疏忽或欺騙行為。

2、在買賣合同中設定户口遷移條款和違約條款。約定户口遷移條款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首先,應要求出售方在申請過户登記前的特定期限內將户口遷出,而不能約定在申請過户登記之後。其次,應約定具體的違約責任或預留部分房價款。比如,每逾期一天的罰金;在逾期多少時間後,可以解除合同以及合同解除的賠償金等。

買方待賣方將房屋內的户口全部遷移後再支付該部分房價款,如果賣方沒有按照合同約定期限遷移所有的户口,賣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標準支付違約賠償金,買方可以直接從該房價款中扣除違約金,不足部分仍然可以向賣方進行追償。

3、如出售方提出在交易完成後的一定期限內將户口遷出的話,購買方要審慎決定是否要接受這樣的交易條件。直接在買賣合同補充協議中約定賣方拒不遷移户口的賠償責任,如逾期一日則按照房屋總價的萬分之五計算,直到賣方户口全部遷移為止。針對户口遷移問題,通過這種加重經濟責任的方式,有效地督促賣方及時履行合同中户口條款,避免不必要的爭議。

如果在北京買房遇到户口沒遷走的,可以到派出所凍結對方賬户或向法院提起訴訟。在房屋買賣過程中,購房者尤其需要看房東的賬户是否搬遷。如果賣家在合同期滿後不搬出賬户,可以憑產權證和買賣協議到派出所凍結賬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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