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隨遷子女成都户口怎麼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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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都市的落户方式中,有一種是投靠入户,這個又可以分為為父母投靠子女及子女投靠父母或者夫妻投靠等。一些年齡大的父母也想到成都居住生活的話,符合條件的,可以將户口一併遷來,這樣以後在社保方面可以享受不錯的待遇。那麼,父母隨遷子女成都户口怎麼辦理?下面我們來通過本文了解下。

父母隨遷子女成都户口怎麼辦理?

一、父母隨遷子女成都户口怎麼辦理?

1、本區內遷入的,居民持相關手續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入户手續,手續齊全的當場辦結,所需證明材料如下:

(1)申請人及被申請人《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2)父母子女關係證明;

(3)被申請人《結婚證》原件及複印件;

(4)子女及其配偶住房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5)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如子女配偶為房主的同意入户證明及子女《結婚證》原件及複印件等)。

2、主城他區城鎮居民到我區入户的,應先到遷入地派出所出具《同意入户證明》,再到遷出地派出所辦理户口遷出,開具《户口遷移證》,之後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入户,手續齊全的當場辦結,所需證明材料如下:

(1)《户口遷移證》;

(2)父母子女關係證明;

(3)父母《結婚證》原件及複印件;

(4)子女及其配偶住房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5)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及複印件;

(6)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如子女配偶為房主的同意入户證明及子女《結婚證》等)。

3、主城區外城鎮居民到我區入户的,應到錦江區行政服務中心辦理户口《準遷證》,再持《準遷證》二聯及原籍户口簿回原籍派出所辦理户口遷出,開具《户口遷移證》,之後持《遷移證》、行政服務中心檔案袋、入户地户口簿到入户地派出所辦理入户登記,手續齊全的當場辦結。辦理《準遷證》所需手續如下:

(1)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書面申請;

(2)父母子女關係證明;

(3)被申請人《結婚證》原件及複印件,屬喪偶的需出具派出所死亡註銷户口證明;

(4)子女及其配偶住房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5)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6)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如子女配偶為房主的同意入户證明及子女《結婚證》原件及複印件等)。

二、父母隨遷子女成都户口的條件是什麼?

凡男性年滿60週歲以上、女性年滿55週歲以上,身邊無子女(農村指同村同社、),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且實際居住,均可申請投靠子女;離退休及主城區(錦江區、青羊區、武侯區、金牛區、成華區、)內投靠入户不受年齡和身邊有無子女的條件限制,但需實際居住。

《户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户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户主在遷出前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註銷户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通過上面這篇短文,小編給大家詳細闡述了父母隨遷子女成都户口怎麼辦理方面的知識。這個的分情況而定,因為不同的投靠方式,辦理程序是不同的。比如從外省市投靠的,則需要到擬定落户的區縣辦理一個準遷證,然後回到原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開具户口遷移證。最後在回到成都,到當地派出所辦理入户登記。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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