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隨遷子女成都户口嗎 - 需滿足怎樣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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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成都能否辦理隨遷子女户口

父母隨遷子女成都户口嗎 需滿足怎樣的條件

《關於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的指導意見》已經出台。明年最大的變化是對申請人及其子女的户籍要求有所“鬆綁”。申請人與其隨遷子女若不在同一户籍,提供其與隨遷子女具有法定監護關係的證明材料也可申請。

成都市教育局普一處工作人員表示,各區(市)縣將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區域具體實施細則,可能會存在一些差異。錦江、金牛、武侯、高新、龍泉驛、青白江、都江堰、彭州、崇州、金堂、雙流等區(市)縣均表示,“有效證明”一般首認子女醫學出生證明,其中個別地方可能會要求加驗父母結婚證等材料。 往年,除申請小學一年級入學外,須提交“原就讀學校及其教育行政部門簽章的學籍證明”,2016年則調整為只需要“提交原就讀學校簽章的學籍證明”即可。

二、辦理隨遷子女户口所需材料

1、申請人在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成都市居住證》或《成都市臨時居住證》;

2、申請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夠證明其法定監護關係的有效證明;

3、申請子女在本市中心城區就讀的,須提供申請人與中心城區內用人單位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或申請人在中心城區內辦理的工商營業執照(含納税或免於納税相關證明);申請子女在本市郊區(市)縣就讀的,須提供其與該區(市)縣內用人單位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或申請人在該區(市)縣辦理的工商營業執照(含納税或免於納税相關證明);

4、持《成都市居住證》申請人需提供截止5月31日,已在本市依法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2個月的證明(且申請入學當月處於持續繳納狀態);持《成都市臨時居住證》申請人需提供截止5月31日,已在本市依法累計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2個月的證明(繳費累計時間在申請入學登記前24個月內,且申請入學當月及之前3個月處於持續繳納狀態);

5、截止5月31日,申請人已在該區(市)縣連續居住滿一年的相關證明。

從上文的介紹中我們不難發現,只要外來務工人員人提供“有效證明”材料,其隨遷子女就能辦理入户手續,故而父母隨遷子女成都户口嗎是可以的,只是必須滿足規定條件才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以升學入户的隨遷子女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相關手續,否則將會錯過。正常的入學時間。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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