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區集體户口申請材料有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5.29K
一、北京海淀區集體户口申請材料有什麼?
1.《准予遷入證明》或《入户通知單》(北京市公安局或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出具);
2.《户口遷移證》或《常住人口登記卡》;
3.《非北京生源畢業生報户口介紹信》(加蓋市人力社保局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專用章);
4.《接收函》(加蓋市人力社保局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專用章);
5.本人學校與用人單位簽訂的三方協議書或企事業單位與畢業生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複印件;
6.《就業報到證》原件及複印件;
7.學生上學期間户口未遷至學校的《未落户證明》(學校招生部門或保衞部門出具);
8.身份證複印件(正反面複印在同一張A4紙上,正常比例輪廓清晰);
9.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1張;
10.《集體户口申請表》(本人簽字並加蓋委託存檔單位公章);
11.《接收證明》。
二、集體户口申請注意事項
1.請勿私自拆分北京市公安局或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裝訂的材料,裝訂材料需要加蓋騎縫章;
2.全部複印件均需要清晰的複印在A4紙上(黑白複印,不能彩印),要求正常比例,字跡印章清晰。如無特殊説明,僅需提交一份。
3.此業務針對立户高新技術企業經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的應屆非北京生源畢業生;
4.父母户口在北京(包括遠郊區縣)的應屆畢業生户口不在人才中心受理範圍,須遷至父母户口所在地;
5.已有住房並取得房產或與京籍有落户條件人員結婚的存户人員應及時將户口遷出。
綜上所述,海淀區集體户口申請時要提交相關材料,材料需要加蓋公章,一般需要准予遷入證明、户口遷移證、非北京生源畢業生報户口介紹信、接收函、勞動合同複印件、就業報到證原件及複印件、未落户證明、集體户口申請表以及接收證明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