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户口去城裏買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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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户口去城裏買房子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着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類型案件呈現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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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裏人可以到農村買房子嗎

城裏人是不可以農村買房子的,農村的地屬於集體所有,是不可以買賣的。

1、集體土地,國家現行政策是不允許買賣的。

在現實生活中,城裏人到農村買的是國家已經審批過的宅基地。這個宅基地永遠是人家的。

換句話説:農村的地,不是你想建房就能建房的。只有國家審批過的宅基地,當地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才有資格建房。即便是你買了塊宅基地,最終建房時,還必須以買主的名義建房。因為在法律上,城裏人根本就沒這個資格。

2、人家的宅基地,在所有國家頒發的證件登記上,永遠都是賣主的名字。

依現行的國家政策、法律規定,這種房子是不可能辦理過户的。賣主隨時可以反悔,你家只能要求退回建房付出的成本,或者再算個利息給你。

3、即便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開發的商品房,仍然是“小產權房”。

如果缺土地證、規劃證等國家的正式開發審批手續。你買來的,也只是所謂的“小產權”房,其實也只是村裏承認,別人不會來跟你搶罷了。“小產權”房在性質上,是違法建築,隨時面臨被扒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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