遷成都户口怎麼辦理 - 哪些人可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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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知道,户口的遷移有很多的原因,比如説買賣房產進行的轉户,由於婚嫁的問題進行的轉户等等,當然不管怎麼説户口的轉入、遷出都是需要一定的手續和材料的,那麼,遷成都户口怎麼辦理,哪些人可以辦理?下面,就讓小帶領大家瞭解下具體的內容吧。

遷成都户口怎麼辦理,哪些人可以辦理

辦理成都户口所需户口遷移手續按下面步驟辦理公民遷入(準遷)户口手續:

第一步,應分清不同類型分別準備所列不同材料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户口準遷手續。

第二步,當事人可持《户口準遷證》(第二聯)和被遷移人《户口簿》到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户口遷移證》;

第三步,當事人持户口準遷證(第三聯)和《户口遷移證》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入户手續。

1、“三投靠”人員

“三投靠”人員是指夫妻相互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人員。“三投靠”人員須憑以下手續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户口準遷手續。

夫妻相互投靠的,須憑《結婚證》、投靠方的户籍證明及被投靠方的單位接收證明;父母投靠子女的,須憑父母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證明、子女所在單位的接收證明及相關父母、子女之間關係的證明材料;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須憑子女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證明,父母所在單位的接收證明及子女的出生證明材料。上述三項由派出所內勤民警直接發給《户口準遷證》。

2、工作調動人員

幹部、職工因工作調動需要遷移户口的,可憑組織、人事、勞動及上級主管部門的調動通知和遷入單位的户口接收證明,到遷入單位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由派出所內勤民警發給《户口準遷證》。

3、購買房屋並具備穩定生活來源的人員

凡在市區購買房屋,以及自建私房或其他原因擁有房產同時具備穩定性生活來源,要求遷移户口的,憑《房產證》,遷移人員的户籍證明以及房屋所在地的社區同意接收入户的證明材料以及生活來源證明(包括營業執照、單位核章的工資單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派出所調查核實後,經分局審核,報市局户政科審批後發給《户口準遷證》。

哪些人可以辦理的具體內容為了。一般來説會進行户口的遷移的情況並不是很多,除非不得已或者是買了房子的朋友才會想要進行户口的遷移,所以如果想要進行户口的轉移那麼一定要對成都轉户口需要哪些手續有一定的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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