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女方户口沒遷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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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夫妻感情不和,從而導致離婚,但是夫妻雙方在辦理相應的離婚手續時,他們關注大都是財產方面的問題,因此就很容易忽略掉另一個問題就是户口問題,一般情況下,夫妻離婚都是女方户口遷走,那麼大家知道離婚後女方户口沒遷走怎麼辦?會有哪些影響呢?下面小編整理了相關的資料,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離婚後女方户口沒遷走

一、離婚後女方户口沒遷走怎麼辦

首先,户口遷與不遷都沒關係,對你沒有任何影響;夫妻雙方離婚後,女方户口並不是一定要遷出,而還可以繼續留在男方處。這是因為,夫妻辦理離婚手續時,會在户口簿上加蓋“離婚”公章。當然,如果夫妻有遷出約定或者有判決書裁決或調解書要求等情況,則女方必須遷出。

其次,房子拆遷補償是按面積和產值計算的,而且是按户補償。如果拆遷的房子屬於婚前財產,她是沒有權利享用補償;如果屬於婚後夫妻共同財產,則她可以得到50%的補償

二、户口遷不遷走的相關規定

根據有關規定:“離婚當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決書或調解書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分户或遷轉手續,當地公安派出所應依據法院的判決或調解書,按照分户、立户的規定予以辦理。如一方當事人不願交出原户口簿,經公安派出所動員説服無效的,可按判決或調解書辦理分户或遷轉手續,並在户口登記簿上註明分户日期和原因。”男方可參照上述規定,到警察局申請強制遷移女方的户口。

我國法律結婚和離婚時的户籍辦理,都沒有明確規定。結婚時不要求把男女的户口併到一處,離婚時也沒有規定必須遷移分户。現實生活中,即是一些沒有任何血緣關係的人,也可以像一家人一樣,在一個户口登記簿中。

離婚後,女方不願意遷移户口,有很多因素,有時也很無奈。例如女方沒有房產,其工作單位能同意遷移到集體户上,是行得通的辦法。但如果工作單位沒有立户或者不同意,女方遷移户口時的住所登記就成為問題。

離婚已成為法律事實,户口在一起也不會給雙方生活造成影響。在目前這種户籍制度下,只要帶着離婚文件和户口本,到户籍登記部門進行夫妻關係的更改就可以了

由此可見,離婚後女方户口沒遷走沒有什麼影響,而根據我國的相關法律知識瞭解,在夫妻離婚後的户口問題上,都沒有明確的規定,因此針對這個問題還是得根據當事人的實際情況而定,如果男方一定要讓女方遷走的話,可以到警察局申請強制遷出。以上是本站的小編就離婚後女方户口沒遷走的問題為大家做的解答,希望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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