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都户口遷移手續如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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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都包括9區6縣4市,作為連續三年被評為中國最有競爭力的十大城市之一,成都市也是我國中西部地區人口流動的集散地,而不論是人口的流入還是流出,都會涉及到户口遷移的問題,户口遷移手續主要包括遷出和遷入,那麼,大成都户口遷移手續如何辦理呢?

大成都户口遷移手續如何辦理?

一、大成都户口遷入落户手續

(一)購房落户

1、買房落户需滿足的條件

①2014年6月1日以後在成都市行政區域購買建築面積(產權面積)在90㎡以上(2014年6月1日以前70㎡)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②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就是房產證)。

③在成都市連續購買1年以上社保

2、買房落户所需材料

①由房屋產權人填寫《入户申請表》(公安辦證中心現場領取,也可網上下載)

②產權人和入户人員的户籍證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③親屬關係證明(有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隨遷提供,需要原件和複印件)

④入住證明(由入户地派出所或社區居委會或物業管理部門出具,需要原件和複印件)

⑤若遷入地址不詳細,需要提供遷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門牌詳址證明》

⑥省、市、區社保部門出具最近一年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明細表原件

⑦一次性付款提供:房屋產權證或購房合同、一次性繳款發票(購買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產權證和房管局打印的房屋產權檔案摘要(購買二手房提供)。

⑧按揭購買提供:購房合同、銀行按揭公證書、入住證明、備案合同表、最近6個月銀行按揭繳款證明(購買商品住房的提供);房管局打印的房屋產權證檔案摘要、銀行按揭公證書、入住證明、備案合同表、最近6個月銀行按揭繳款證明(購買二手房的提供)。

(二)居住期滿落户

1、居住期滿落户的條件

①在成都市辦理了居住證,居住期滿2年

②連續繳納2年社保

③有產權住房(人均面積不低於16㎡)

2、居住期滿落户所需資料

①《入户申請表》

②居住證(原件和複印件)

③入户人員户籍證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④合法固定住所證明(即在成都有房子,但不限面積,需要原件和複印件)

⑤省、市、區社保部門出具近2年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含綜合社會保險)明細表(原件)

(三)納税落户

1、納税入户條件

在成都市範圍內從事個體經營、興辦私營企業的市外人員,向成都市税務部門連續兩年累計納税達3萬元或一年內納税達2萬元。

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記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且遷入人員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不低於上年度我市城鎮保障對象的住房困難標準(16平米/人)。

2、納税入户所需資料

①《入户申請表》;

②合法固定住所證明(即在成都有房子,但不限面積,原件和複印件);

③企業營業執照(原件和複印);

④企業税務登記證(原件和複印件);

⑤納税情況證明(原件和複印件);

⑥入户人員户籍證明(原件)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⑦申請配偶、子女隨遷,提供親屬關係證明。

(四)投資落户

1、投資入户條件

在成都市中心城區生產性投資200萬元以上、在區(市)縣城生產性投資100萬元以上、在建制鎮生產性投資50萬元以上的市外人員,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記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2、投資入户所需資料

①《入户申請表》;

②投資人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③會計師事務所驗資報告(原件和複印件)。

(五)親屬投靠落户

1、親屬投靠落户條件

①夫妻投靠落户:夫妻任一方在本市有穩定收入且本人或直系親屬擁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請入户。

②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成都市户籍人員,本人或直系親屬擁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請市外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離婚的,未成年子女應隨擁有撫養權一方登記户口。

③退休父母投靠子女落户:退(離)休人員或男性公民年滿60週歲、女性公民年滿55週歲,投靠本市成年子女的,本人或子女有穩定收入來源,且本人或直系親屬在本市擁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請入户。

2、親屬投靠落户所需資料

①《入户申請表》;

②入户人員户籍證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③親屬關係證明(原件和複印件);

④合法固定房證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和複印件)。

(六)應屆大中專及以上畢業生落户

1、大中專畢業生入户條件

國家普通高校統招應屆大專以上學歷的畢業生,並在成都市中心城區落實了工作單位或在成都市郊區(市)縣落實了工作單位。

2、大中專畢業生入户所需資料

①《入户申請表》;

②畢業證(原件和複印件);

③省人事廳、市人事局或高新區人事局出具的進入成都市五城區及高新區人員聯繫函(原件);

④《成都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登記表》;

⑤《報到證》(原件和複印件);

⑥《户口遷移證》(原件);

⑦居民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二、大成都户口遷入辦理流程

1、領取並填寫《入户申請表》;

2、準備所需材料,到入户地公安局辦證中心户口準遷證;

3、回原籍註銷户口,開具户口遷移證(新生嬰兒入户除外);

4、回入户地的區(市)縣公安局辦證中心辦理上户,領取户口簿。

三、大成都户口遷出手續

(一)辦理條件

1、取得非本市公安機關簽發的《准予遷入證明》

2、被大中專院校錄取

3、大中專院校畢業生需遷出户口

(二)辦理材料

1、遷出人員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證(原件);

2、《准予遷入證明》(取得準遷證的提供)(原件);(户口準遷證需到入户地的户籍管理機關辦理,需要提交材料以原籍户籍管理機關要求為準。)

3、《錄取通知書》)(被大中專院校錄取的提供)(原件和複印件);

4、畢業證、報到證(大中專院校畢業生提供)(原件和複印件);

5、代辦人居民身份證(代辦的提供)(原件和複印件)。

(三)辦理流程

1、準備材料;

2、到户籍所在地的區(市)縣公安局辦證中心現場辦理。户籍業務原則上應由本人、直系親屬或監護人親自到場辦理。凡代辦户籍業務的,代辦人應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委託人簽署姓名和捺手印的《代辦户籍業務委託書》原件後,各區(市)縣公安局方可受理相關業務。

需要辦理的居民個人可以根據自己户口遷移的具體情況類別,對照查看是否符合遷入或遷出的辦理條件,準備好辦理所需的各種類型材料,按照相應的辦理流程逐步操作,就能夠順利完成户口遷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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