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不肯遷出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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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不肯遷出怎麼辦

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繫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為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為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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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不肯遷出户口怎麼辦?

對於户口的問題,和男女雙方當初離婚的方式有關係:
1、 訴訟離婚的
(1)離婚當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決書或調解書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分户或遷轉手續,當地公安派出所應依據法院的判決或調解書,按照分户、立户的規定予以辦理;
(2)如一方當事人不願交出原户口簿,經公安派出所動員説服無效的,可按判決或調解書辦理分户或遷轉手續,並在户口登記簿上註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2、協議離婚的
(1)辦理户口遷移,必須先落實後落户的地址,取得落户的地址同意遷入的證明,再到現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記機關開具遷出證明,最後才由本人帶着相關材料到落户地的公安機關辦理遷入手續;
(2)當然,各省份關於離婚户口遷移的具體手續辦理會有不同的規定,建議到所在地的公安户口登記機關進行諮詢。

因為不知道你們房子的具體信息,所以只能告訴你一般的處理方式。離婚時對於夫妻雙方的房子,雙方可以協商處理,協商房子歸哪一方,另一方獲得多少的補償。協商不了起訴至法院,法院會根據男女雙方的財產協議、房子產權登記情況、購買的時間以及出資數額來判決。因為該房子的很多信息我不是很清楚,所以無法準確的回答你,一般對於房子的分割是個人部分歸個人所有,共同部分平均分割即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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