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生户口遷移證辦理手續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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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户口的問題是對於很多學生都非常重要的問題,特別是對於畢業生,會影響到就業問題,那麼對於畢業生户口遷移也是很多人當下非常關注的,畢業生户口遷移證辦理手續,今天就由本站小編為大家簡單説明一下。

畢業生户口遷移證辦理手續是怎樣的?

1、畢業生户口遷移手續辦理程序:

①已落實就業單位的,保衞處户籍室根據就業指導中心提供的《畢業生就業方案》户口遷往就業單位。

②未就業且未申請留校的,户口遷往原籍。

③畢業前保衞處户籍室集體辦理户口遷出手續,然後以係為單位集體來保衞處户籍室領取《户口遷移證》,分發畢業生本人帶到遷往地派出所落户(不包括户口留校的)。

④户口在校沒領取的,本人或委託人必須持就業《報到證》或《畢業證》來保衞處户籍室辦理領取手續,否則後果自負。

2、畢業生户口遷移其他相關知識:

一、户口在學校的畢業生,落實工作單位的,應將户口由學校遷移到工作單位所在地。工作單位所在地公安機關憑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簽發的《就業報到證》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的接收證明及學校所在地公安機關簽發的《户口遷移證》辦理入户手續。

二、户口不在學校的畢業生,落實工作單位的,憑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簽發的《就業報到證》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的接收證明,就可將户口由原籍直接遷至工作單位所在地。户口遷出地公安機關憑《就業報到證》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的接收證明,直接辦理《户口遷移證》,工作單位所在地公安機關不需發《准予遷入證明》。

三、户口在學校的畢業生,要求將户口遷回原籍的,公安機關憑畢業生本人的畢業證和《户口遷移證》辦理恢復户口手續。

四、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畢業離開學校時,還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暫緩2年就業。暫緩就業畢業生的户口可繼續保留在學校2年。畢業生在暫緩就業期間落實工作單位的,公安機關憑省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簽發的《就業報到證》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的接收證明,辦理户口遷移手續;暫緩就業畢業生,在暫緩期滿後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按照有關規定將户口遷回原户口遷出地。

五、户口在學校的原農業户口性質畢業生,要求將户口遷回原籍,並要求恢復農業户口性質的,可予辦理。為妥善處理好“非轉農”後出現的問題,事先應徵求申請“農業户口”所在地的鄉鎮或村委會意見。

六、入學時未將户口辦理“農轉非”手續的畢業生,落實工作單位後,在辦理户口遷出時,户口遷出地公安機關在為其辦理“農轉非”手續後,以“非農業”户口性質遷出。

七、户口在學校的本省生源畢業生,未落實工作,要求將户口遷回原籍,其父母户口已遷移到本省其他地區的,可直接將户口遷至其父母户口所在地;如果父母一方還在原籍居住的,該畢業生的户口仍應遷回原籍。

八、已領取《遷移證》將户口遷回原籍的畢業生,因故一直未辦理落户手續,遷入地

綜上所述,所有畢業生户口遷移證證的辦理都要遵守以上的辦理手續,在辦理時要提供足夠相應的資料,這樣更能有效的進行辦理,並且對於以後的就業有很大的幫助,現在畢業生户口的問題影響着畢業生的未來,合理辦理手續,保護自己的權益。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泰州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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