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時候開始辦準生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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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時候開始辦準生證?

什麼時候開始辦準生證?

準生證的辦理時間,並沒有規定一個確切的時間,一般建議在孕婦懷孕3個月左右辦理較合適。在寶寶出生之前一定要辦理好準生證,以免醫院無法開具出生證明。

1、如果雙方都已經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初婚初育,辦理準生證是不會有問題的,還是建議在懷孕三個月左右帶齊相關資料到部門辦理即可。

2、對於未婚先孕的女性,為了寶寶順利出生,一定要先辦理好結婚證,然後拿着結婚證、户口本、身份證、婚育證明、本人照片、孕婦保健手冊,到社區居委會進行辦理,準生證由街道辦事處計生辦核發。如果是在農村,則應去村(鄉)鎮二級機構進行辦理。

3、在外地工作的流動人口,應按照《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的相關規定辦理準生證。

二、準生證的主要作用有哪些?

1、男女結婚後,如果要生育孩子的話,必需先去辦理計劃生育服務證明,生孩子的時候相關部門要檢查,比如醫院、管計劃生育相關部門,這個證相當於工商的許可證一樣,有這個生育服務證就代表國家批准你生育合法的孩子了。

2、懷孕7個月的時候要靠這個生育服務證來啟動你的生育保險辦理程序。

3、育齡夫妻持《生育服務證》接受圍產期醫療保健服務,根據需要選擇參加宣傳、諮詢、培訓,並接受生殖保健、避孕節育服務。

4、給新生兒上户口。領取了《生育服務證》的夫妻,在其子女出生後,應當持《生育服務證》和醫療機構出具的《出生醫學證明》到户籍部門辦理新生兒入户手續。新生兒上户口跟生育服務證沒有必然關係,衞生部關於印發《出生醫學證明》管理補充規定的通知規定:新生兒父親或母親或其監護人憑《出生醫學證明》,到所在地户口登記機關辦理出生人口登記手續。非父母户籍所在地出生的嬰兒,持出生地醫療保健機構出具的《出生醫學證明》回父母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登記機關辦理出生登記手續。

綜合上面所説的,準生證的辦理時間在我國是沒有明確的規定,但需要在生育孩子之間,只要拿到準生證就意味着是屬於合法的生育,而且也不會存在任何的罰款,所以,在在處理的時候就需要按法律所規定的流程來,這樣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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